索引号: | 11330204002940469U/2023-00007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中共象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象山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3-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3-09-14 17:42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9-14 17:42 点击数:332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象垂直管理各单位:
现将《象山县深化“治安安全单位”暨“智安单位”建设评估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县委政法委联系人:汤明,联系电话:89282870;县公安局联系人:钱瑜,联系电话:65846147。
中共象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象山县公安局
2023年8月23日
象山县深化“治安安全单位”暨“智安单位”
建设评估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治安安全单位”暨“智安单位”建设评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公通字〔2023〕61号)和《象山县开展强基安民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象平安办〔2023〕7号),为全面贯彻省、市、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和县强基安民提升行动,有效提升基层在单位安全领域排查发现、防范化解、整改落实能力,以单位“小平安” 护航社会“大平安”,坚决打赢杭州亚(残)运会安保硬仗,为我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3 年12月底开为全面贯彻省、市、县平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精神,深入推进省、市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和县强基安民提升行动,有效提升基层在单位安全领域排查发现、防范化解、整改落实能力,以单位“小平安” 护航社会“大平安”,坚决打赢杭州亚(残)运会安保硬仗,为我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城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3 年12月底开展全县深化“治安安全单位”暨“智安单位”建设评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平安护航杭州亚(残)运会为主线,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按照强基安民提升行动部署要求,聚焦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以深化全县“治安安全单位”暨“智安单位”建设评估活动为抓手,不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岗位履职责任,抓严抓实单位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努力实现提升年活动“五个更加”的总体目标,全力保障单位内部人的平安、物的安全、事的稳定。
二、评估办法
治安安全单位评估每两年组织一次,由市县两级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的方针,重点突出党政机关、金融机构、学校、医疗机构、文博单位、重要企业、国防军工、城市公共交通、加油(气)站等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热、通信广播电视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各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一)评估等级
治安安全单位从低到高分别为象山县治安安全单位、宁波市治安安全单位、宁波市三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宁波市四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宁波市五星级治安安全单位五个等级。新参评单位从县级治安安全单位由低到高逐级晋升。
(二)评估程序
1.申报。参评单位向属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宁波市治安安全单位申报表》(附件1)和工作情况报告,派出所审核汇总后上报县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由治安大队组织评估申报。
2.审核。市县两级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按照监管分工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列入宁波市相应等级治安安全单位评估名单。创建四星级、五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必须符合“智安单位”建设标准(附件2)。
3.评估。市级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晋升宁波市四星级、五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和市局直接监管单位的评估;县级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晋升宁波市三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及以下等级和原宁波市四星级、五星级治安安全单位的评估(复评)。
4.认定。根据评估结果,市、县两级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认定相应等级治安安全单位名单,并发文公布。省级平安(智安)单位从宁波市五星级、四星级治安安全单位中择优推荐。
(三)评估标准
1.评估按照《宁波市治安安全单位评估标准》(附件3)进行计分。宁波市五星级治安安全单位评估得分应在95分(含)以上,宁波市四星级治安安全单位评估得分应在90分(含)以上,宁波市三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宁波市治安安全单位评估得分应在85分(含)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宁波市银行金融机构第八轮安全评估实施方案》进行评估。
2.对宁波市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安全防范评估得分低于85分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降级。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宁波市治安安全单位称号。
(1)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
(2)发生重大暴力恐怖案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
(3)发生50人以上规模性非法聚集和赴省进京集访。
(4)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
(5)发生重大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
(6)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涉稳舆情炒作事件。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8月底前)。结合第八轮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和年度“治安安全单位”建设等工作,抓好动员部署,切实做好治安安全单位评估组织工作。
(二)全面评估阶段(9月至11月)。按照相关评估标准,加强分类指导,努力建设一批创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单位;要主动发现单位治安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治安隐患或问题突出的单位要重点督促整改或挂牌整治,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要予以激励、表扬。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县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择优上报一批晋升宁波市四星级、五星级治安安全单位和“智安单位”建设示范单位,由市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开展集中组织评估验收,并选定若干家单位向省厅推荐申报省级“平安单位”“智安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维护单位安全稳定事关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是平安象山建设的重要基石,是开展强基安民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对平安护航杭州亚(残)运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安保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高度敏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强基安民提升行动、平安校园评估、平安医院评估、银行安全评估、智安单位建设等工作,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在联合检查、安全评估、隐患整改、督导考核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力争取得工作实效。
(三)确保工作推进。“治安安全单位”晋级不受创建年限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均能逐级晋升。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对接属地政法、教育、卫健等部门,细化责任分工、评估标准、时间安排,有力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要着眼长效机制建立,努力推进“智安单位”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单位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请各派出所于11月20日前,将《2023年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统计表》(附件4)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