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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03-06 10:15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10:15      点击数:

2022年,宁波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法治宁波建设重点工作》等文件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全面深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数字法治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等重点工作,全市公安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海曙高桥派出所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余姚梁弄派出所和象山石浦港区派出所分别获评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市局车管所连续11届获评全国“一等所”,市拘留所连续15年获评全国“一级所”。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

(一)强化全警法治理念。出台《宁波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完善公安机关党委学法制度,组织《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平安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报告》等集中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纳入到入警、晋升等各级各类培训活动,依托全警政治轮训、执法比武练兵、普法宣传、“灋学堂”等系列活动,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次,对象覆盖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制作课件上传至市公安局网络教育训练平台供全警自学,推动各地各单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公安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推动各级“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领导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法制主导、警种负责、多方参与的公安法治工作格局。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敏感案事件风险评估等制度,严防执法问题引发社会稳定甚至政治安全风险。建立市局各单位、各区(县、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制度,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推动各单位一把手述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三)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依托宁波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对重要事项予以主动公开,共计发布信息2624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0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93条、1490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6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8800条。宁波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位列市级政务新媒体榜单第一,居全省前列。宁波公安“快手号”粉丝量突破130万,进入中国警察网榜单前十。

二、聚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力护航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一)严厉清剿违法犯罪。深入开展除险保安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一体推进“清患”“拔钉”“融冰”“铁拳”“除险”“创稳”六大行动,从严查处八类情形,破获刑事案件4584起、抓获嫌疑人12791人,行动期间全市有效警情、受(立)案同比下降12.7%、19.7%。一体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宣防、管控、治理等工作,受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13.8%、24.3%,及时拦截1.34亿元,止付2.79亿元、追赃1.09亿元。涉黄、涉赌警情同比下降26.7%、12.2%,扫黑除恶、命案积案攻坚、禁毒工作、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食药环“剑锋2号”等5个专项工作综合绩效居全省第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绩效居全省第二。

(二)全力前移公共安全治理关口。开展交通安全攻坚行动,事故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1%、16.1%。健全预防治理非正常死亡、防溺水等联席会议制度,溺亡人数同比下降13.0%,创历史新低。“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争创成绩居全省第二,智安小区、智安单位覆盖率分别达81.9%、95.0%,“空地联勤、立体巡防”体系更加完善。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打侵企违法犯罪,保护“浙企”“甬企”品牌48个,侦破涉企案件373起,为企业挽回损失2.45亿。 “11087”平台、“助企双引”活动、服务外贸企业“出海抢单”举措、商务企业办证“白名单”、“1+1+N”市域移民服务体系等举措广受好评。主动走访各类企业3316家、帮助解决问题困难796个。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和户籍制度改革,实现8类公民身份信息连锁变更联办、7项户籍业务全国“跨省通办”、浙东经济合作区户籍业务“跨市通办”、长三角户口跨省迁移“一站式”办理,宁波入选全省唯一政务服务网办中心市级试点。

(四)深化公安数字化改革。改革办、数改办、大脑办“三位一体”实体化运作,“公安大脑”建设通过省厅验收并获评县级整体试点“优秀单位”。32个场景应用纳入全省数字化改革“一本账”,10个应用入选省市“好应用”“最佳应用”,反电诈全维智控平台获全省改革突破铜奖,全省首个入选“公安部首批一级电子数据实验室”,“法治融在线”被省厅列为全省法制重点建设品牌,“境融智治”成为全省首个全场景上架“浙里办”的涉外应用。

三、深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一)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实体化运作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动落实业务警种中层干部执法履职责任。将法制业务工作纳入2022年全市公安主要业务指标排行榜,推动伤害案件清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负面清单”制度、刑事执法质量、办案系统应用等工作落细落实。全市51个重点派出所派驻法制员全部到位,提升执法源头和过程的监督管理效能。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市局+县局+所队”三级常态化执法巡查工作,对各项执法要素进行全周期闭环管控,形成发现问题、指令整改、执法考评、绩效评估、责任追究的全链条监管格局。

(二)深化公安法治领域改革。按照“全国一流、省内领先”的标准,推动“过渡性质”单位分批建成标准化“大中心”。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完善健全执法办案保障机制,出台《优化执法办案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起草《中心岗位细则》。全市公安机关进中心刑事涉案人员比例达82.44%,各中心均达到省厅60%要求。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创建“儿童友好城市”,推动新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部设立被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保护中心,提升涉未案件办理质效,获最高检、省公安厅肯定。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以及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发布《宁波市公安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探索柔性执法,制定《宁波市公安行政执法领域适用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指导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办结60件。开展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及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市局本级共发生行政复议284件,行政诉讼36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32件,其中继续有效31件(废止后新增3件),决定废止4件。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市局机关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合同533件。推动行政案件快办,行政案件快办率为72.82%;推进伤害类案件结案,伤害案件结案率达94.5%,两项指标均超过省厅达标要求。

(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开展全市中层干部专项练兵,举办专项培训5次,组织全市公安机关1353名中层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组织198名中层干部参加执法办案比武竞赛。鼓励民警参加法考等法律考试,将通过法考、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积分量化体系;103人通过2022年客观题考试,创历史新高。累计举办“灋学堂”37期,全市政法同堂培训1期。在市局网络教育训练平台开设“强三能、灋学堂”专栏,发挥全市5个法制人才工作室作用,针对性开设课程。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市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分层分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相关法律法规。印发《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宁波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先后围绕“警察节”、“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整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除险保安“百日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利用“宁波公安”官方微博微信等公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回顾2022年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感觉到相比新形势新任务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无论是从业务工作还是队伍建设,我们都还有许多不适应、不匹配、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法治公安建设与省委、市委法治建设目标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亟需我们破解难题、补齐短板。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锚定“全方位、全领域跻身全国第一方阵”总目标,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优化完善警务体系,聚力法治中国先行市建设,为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公安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