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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分局严肃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

2020-08-11 10:20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8-11 10:20      点击数:

“喂,110吗?我被朋友骗到五乡,一直被关在房间里。他拿走了我的身份证和手机。我现在逃出来报警寻求帮助。”7月28日晚8点多,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派出所接警人员接到一位男子的紧急求助电话,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

民警在一饭店门口找到了报警人陈某,随后便将其带回所里。据了解,报警男子陈某,贵州人,中专毕业后一直跟随在江西打工的父母生活,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

6月下旬,一朋友告诉陈某能帮其在五乡找到好工作,陈某遂于7月11日带着几百元现金来到宁波。他的朋友将他接到五乡一民房后,却“限制”了陈某的自由。陈某说,朋友不但没有给他介绍工作,还把他关在房间里,拿走了他的身份证和手机。陈某声称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又不能联系上家人,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出逃,并借路人手机报警。

经过警方多方走访调查取证,发现事实与陈某所说完全相悖。原来陈某从江西来到五乡后,一直住在一小旅馆内。因未找到工作,随身带的钱只够付几天房费,向父母和朋友借的钱又花完了,陈某只能每天在附近游荡。此时,手机又坏了,身无分文的他于是自导自演了一场闹剧,想让警察帮忙送自己回家。

最终,陈某因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200元。待陈某5天拘留期满后,民警第一时间将他送至救助站,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帮忙送陈某回老家。

警方提醒:

“谎报警情”不仅严重浪费警力资源,而且影响到公安机关其他案件的侦办进度,甚至影响了突发事件的处理。“谎报警情”是对当事人自身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也间接侵犯了其他群众的正常权益,影响了执法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请记住:莫把报警当儿戏,故意谎报警情,浪费公共资源,警方必定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