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保护视力色:

2013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01-30 09:56来源:宁波公安网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14-01-30 09:56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宁波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宁波”政府站(网址:http://www.ningbo.gov.cn/)或宁波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ningbo.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4-87062747;电子邮件:gajzfxx@ningbo.gov.cn。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阵地和公开领域进一步扩大,服务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创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立体化全方位服务。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2013年,我局荣获市政府授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宁波公安门户网站连续第七年蝉联“宁波市政府系统十五佳网站”荣誉称号;企业政策查询平台工作被市政府评为年度优秀单位。全年共收到企业和群众涉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表扬信8封,锦旗2面。

(一)领导和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刘凯,副书记王伟标、罗利达,副局长过露华、张希平等局领导专门就此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组织会议,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原有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伟标为组长,各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专门组建了由局领导牵头,办公室、行政审批处和保密办等处室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机构,并安排专人运用人工和技术手段逐条检查,确保安全。2013年,我局先后出台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规范和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使信息公开和受理机制更加科学、规范、高效。全局配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7名,其中民警4名,职工3名。2013年市局共投入100余万元用于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5次,组织培训班6次,培训人员315人次。

(二)工作阵地和公开领域进一步扩大。

2013年我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设立了12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出入境、车管所办证大厅开辟了35个公共查阅点。发挥日常治安信息定期发布、重大案(事)件即时发布、治安防范信息重点发布、社区警情通报等机制作用,广泛运用“宁波公安”政府网站群、网上办事大厅、公安政务微博、“社区警务论坛”、短信平台、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移动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按照“科学编制、分类管理、规范执行、安全公开、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财政拨款预算公开内容,做好决算公开,积极推进和规范“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相关规定,我局相应制定了本市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的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加大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力度。三是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参与宁波市企业政策查询工作,为企业提供丰富的下载资源库,成效显著。

(三)服务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创新

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服务咨询平台、QQ服务群、政务微博、短信提醒、快递送达等多种途径,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大走访”工作,2013年以来已累计走访服务企业1319家,走访各类服务对象10572人次,解答各类咨询服务92153次,有力塑造了我市公安机关“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良好形象。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宁波公安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共纳入82大项161小项的办事服务事项,年访问量670万余人次、在线咨询2.7万余人次、在线查询15.1万余人次;共办理各类办件3.6万余件;意见建议栏目共收到信件395封,处理、发布警民办事互动信息3.9万余条。目前,宁波公安门户网站实现了“一站式、互动式、在线式”的办事服务,完成了从信息上网到服务上网的真正转变,以停车诱导查询、姓名重名查询、安居E查、被监管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等为代表的一批特色服务项目以其方便快捷的使用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受公众好评。同时,11个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的网上办事大厅均已正常运行,部分办事事项已经与各自的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进行了对接,且数据运行正常。二是加强警务资讯公开。宁波公安门户网站“警务频道”坚持“方便公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发布及时反映社会动态、公安工作、便民服务的信息8900余条,最大限度地让广大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公安工作情况,宣传政策法规,展示队伍形象。其中“三思三创”(“三思三创”办)、“警周刊”(政治部宣传处)、“禁毒漫画”(禁毒支队)、“政策法规”(法制支队)、“人事信息”(政治部干部处)、“网络病毒预警”(网警支队)、“交通管制公告”(交警局)等栏目信息量大、连续性好、更新维护及时,受到市民好评。三是注重网上互动交流。宁波公安门户网站“互动频道”充分依托局长信箱、举报中心、在线咨询等栏目,积极收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政策解答。全年共处理各类信件4950条,均能及时有效反馈,并做到用语文明规范、内容有针对性、政策解答清晰,无一条超期。同时,坚持主动触“网”,全力推动网络民意警务工作,主动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6000余条,回复量达1.7万余条,有138篇帖子被推荐至论坛首页,265篇帖子被网友热捧,收到网友表扬帖22条,论坛点击量已突破900万人次。“民生E点通”工作在全市109家上线部门的季度考核中始终位列第一,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宁波公安“网络问政”工作形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互联网宁波公安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重要阵地,目前已全面实现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同步公开,网站运行已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运作轨道,主动公开积极到位。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均能按规定及时发布和更新。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全年公开法规公文类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0.18%;公开人事信息5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05 %;公开工作信息及其他275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97.38%;公开财政信息及其他1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0.39%。我局在制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时,能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85次,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采纳吸收群众意见。如市局交通警察局、消防局等部门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在今年“菲特”台风来袭期间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254次,及时将重要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告。

(二)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中国•宁波”政府站(网址:http://www.ningbo.gov.cn/)或宁波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

2、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设立公开查询点,在各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户政中心、社区警务室、各类其他公安便民服务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平台或窗口。

3、以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微博、微信、网络论坛便民QQ群等公共媒体和新型网络载体作为辅助形式来公开部分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积极主动,受理点窗口开展了“微笑服务”礼仪活动,受到媒体和群众好评。另外我局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电邮、信函、传真、微博、网络论坛、便民QQ群等等方式接受群众和办事单位的咨询和申请。201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5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当面申请10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40%;网络申请13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52%;信函申请2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8%。同意公开答复的8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3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9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36%;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的8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32%。涉及消防类15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60%;涉及治安类5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20%;交警类2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8%;出入境2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8%;其他1件,占依申请公开总量的4%。我局至今尚未收到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或需要延长答复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3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一起,法院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准确合法,驳回原告诉求。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2、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重点领域公开,如三公经费、执法信息等公开力度有待提高,执法信息主动公开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组织全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2014年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2、规范考核机制,加强过程性监督。加大对各地各部

门的考核指导力度。

3、规范办理机制,完善保密审核机制。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完善信息审核和发布机制。

4、加大公开力度,保障公民知情权。积极做好群众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公开,扩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多次受到《人民公安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宁波日报》、《东南商报》、宁波电视台等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和《宁波通讯》、《阳光政务》等市委、市政府刊物的表扬。工作中未发生泄密、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情况。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