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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13 16:19来源:宁波公安网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15-03-13 16:19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由宁波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ingbo.gov.cn)或宁波市“网上公安局”(网址:http://gaj.ningbo.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4-87187639;电子邮件:gajzfxx@ningbo.gov.cn。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4年,宁波市公安局在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条例》、《暂行办法》和《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和我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制约”要求,不断完善和强化“阳光警务”,服务社会民生,主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积极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2014年,我局被市政府评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企业政策查询平台工作优秀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阵地——宁波公安门户网站被评为“宁波市政府系统十五佳网站”,政务微博“宁波公安”获“宁波市十佳政务微博”称号,收到办事企业和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表扬信、锦旗6面(次)。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刘凯同志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并亲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调研指导。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局行政审批处为具体职能部门,市局保密办为保密审查机构,并配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7名,其中民警4名、协辅警3名。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规范了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将该项工作纳入了有序、规范、科学、高效的轨道。

  (二)明晰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培训。我局注重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探索建立了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加大培训经费投入,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2014年,共组织培训班3次,受训人员达200余人次,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的工作能力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升。此外,我局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公安局机关绩效考评范围,通过通报、监督等途径,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

  (三)开拓创新,强化服务平台创建。2014年,市公安局利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类办证大厅设置公共查阅点35个,并投入300余万元建设宁波市“网上公安局”,广泛运用“宁波公安”政府网站群、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公安政务微博、“社区警务论坛”、企业政策查询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各项服务工作,全年共解答各类咨询服务158421次,树立了我市公安机关“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良好形象。宁波公安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共纳入82大项161小项的办事服务事项,年访问量高达670余万人次、在线咨询2.7万余人次、在线查询15.1万余人次,处理、发布警民办事互动信息3.9万余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对照《条例》、《暂行办法》和《规定》精神,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强化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增多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加大了对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执法信息、政府决策、规范性文件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了服务承诺、公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行政执法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注重提升“阳光警务”效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97条,并加大其它平台上的信息公开力度,其中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07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919条。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上也有所突破,其中回应公众热点72次、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86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1次、微博微信回应重大事件638次、其他方式回应相关事件2569次。

  (二)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以下三种:

  1、我局政府信息主要在“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ingbo.gov.cn)或宁波市“网上公安局”(网址:http://gaj.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

  2、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各公安出入境、户政中心接待大厅、警务室等设立咨询点。

  3、以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网络论坛、便民QQ群等媒体和新型网络载体作为辅助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随着各级政府对阳光政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以及群众对政府信息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意识不断增强,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电邮、信函、传真、来人等方式依申请公开的频次也逐步增加。2014年以来,我局利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和各类办证大厅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窗口12个,在“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和宁波市“网上公安局”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平台,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受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2014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公开27件,其中网络申请23件、信函申请4件,与往年相比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内容也由单纯的信息查询拓展到案件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为此,我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保密办以及相关警种,共同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文件精神,研究探讨具体个案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同时,对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依申请公开个案,第一时间处置协调,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2起,复议受理机关均维持我局决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类信息占比83.7%。而社会关注度高的“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执法信息等事项仅占比16.3%。

  (二)改进措施。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突出重点,深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抓住主动公开重点,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和执法信息公开,深化各项公开内容。

  2、规范运作,严格把关。针对2014年反映出来的问题,重点抓好整改工作,通过季度通报、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强过程性监督,督促规范各部门、各警种抓好载体建设、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3、主动回应,保障权益。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准确发布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调查报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夯实基础,加强保障。继续深入实施《条例》、《暂行办法》和《规定》,加强考核、培训等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到位、人员到位、公开到位。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多次被省、市新闻媒体报道,先进经验被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社科院调研组采纳。工作中未发生泄密、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情况。

 

宁波市公安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