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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2-28 16:45来源:宁波公安网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12-02-28 16:45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宁波市公安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我局的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ningbo.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74-87185583;电子邮件:gajzfxx@ningbo.gov.cn。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1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机制和方式,推进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促进公安政务公开程序化、透明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保民生、促发展,提高政府公信力。宁波公安外网在2011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网站评比工作中以98.86分的成绩从全市72家参评政府系统网站中脱颖而出,第五次蝉联“宁波市政府系统十五佳网站”荣誉称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所在窗口和个人被评为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年收到群众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表扬信6封、锦旗2面。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市局党委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惠敏,市局常务副局长李谦等局领导专门就此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定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希平具体负责牵头该项工作。2011年4月,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目标任务分解,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局对各县(市)、区局和业务部门的监督指导关系和工作任务。健全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即时发布、议题设置发布机制,各分、县局和市局有关单位均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新闻发言人, 1-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新闻发言联络员,并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8月,我局专门出台《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与信息发布工作规范》,规范警务公开发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使信息公开和申请受理机制更加严密、规范、科学、高效。

(二)进一步规范发布程序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为。市局和各分、县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实施AB岗审核发布机制,A岗发布信息时,B岗进行复核。慎重负责的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录入工作,杜绝超时现象,避免行政复议、诉讼和泄密情况的发生。细化主动公开的各类公安政务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概括、办事窗口、重大警务工作部署、服务承诺、便民利民措施、公众应急处置情况、人事、财政信息、法律法规、重大案(事)件的侦破、处理情况、犯罪活动的主要规律特点及防范措施、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管制等方面的信息等。及时公开各级公安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积极开展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实践,逐步形成有效运作机制。执法公开率、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公众可在市局网上办事大厅和出入境、交警、消防等工作外网上得到自己需要的各类执法信息和服务信息。宁波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自今年1月1日至11月底,点击量已达137025次,共收到各类办件申请2325件,其中有效申请1865起,受理1865起,已办结1865起;办理行政许可业务486件、非行政许可业务391件、服务事项988起;共解答咨询提问4042起,社会效益良好。

(三)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我局召开专门工作培训会议3次,部署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考核,邀请有关专家对新闻发言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和分管领导重点进行实务培训,试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警业务培训计划,逐步实现全员培训。同时我局还通过积极探索社区警务战略,依托全市城乡分类设置的800余个警务室和公安窗口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受到群众欢迎。在推进打防盗抢、“清网行动”和“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中,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张贴通告、分发宣传画册等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全天候的线索举报途径,有效地保障了各类线索及时、准确传递到相关职能部门,对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地沟油大案”等一大批重案、要案起到了关键作用。

(四)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

2011年我局充分运用现有各系统信息资源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构建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本着“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在原有《警界纵横》、《警周刊》、《红绿灯下》等公安自办媒体影视报栏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安与网民互动论坛、微博等新媒介,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开渠道,增进警民双向互动,开展“警营开放日”、“大接访”等活动。通过发挥局日常治安信息、重大案(事)件、防范信息、社区警情等通报发布机制,整合各分、县局和交警、消防、出入境等子网站资源,细化服务举措,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利用网上局长信箱、在线交流、网上警务室等栏目的有效运作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今年来已累计解答了19500 余件咨询服务事项,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欢迎。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局外网调整完善了法规公文、财政信息等8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建成宁波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实现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全面公开本市公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建立“外网(窗口)接受、内网办理、外网(窗口等)反馈”的网上办事工作平台,建成网上办事“绿色通道”、“阳光警务室”等辅助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均能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20日内发布或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我局通过积极建立健全征询、听证、专家论证、网上调查等征询民意的有效程序和方式,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和重要事项52次,如宁波中心城区交通“四禁”方案就三次在本市各主流新闻媒体上向公众征求意见,社会反响良好。按照信息分类情况分析,政策法规类信息共为81条,占2011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比例为9.87%,其中政府决策5条、政策信息67条、法规公文9条;业务类信息共为407条,占2011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比例为49.57%,其中工作信息354条、行政执法16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35条、机构概况未新增;便民服务类信息共为333条,占2011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比例为40.56 %。其中公共服务类328条、社会监督5条、办事指南未新增。

(二)公开的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方式有以下三种:

1、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ningbo.gov.cn)或“中国•宁波”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ningbo.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

2、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市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设立了3个公开查询点,在各社区警务室、公安便民服务窗口提供查询宣传服务。

3、以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网络论坛等公共媒体作为辅助形式来公开部分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更为科学规范,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立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接待了大量的咨询群众,同时接受申请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指定论坛等方式提出的申请。201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起,办结9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其中4起属于信息可公开、3起属于不予公开、2起不属于本局的职责范围;当面申请4起,通过网上提交5起,未出现电子邮件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其他申请方式。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治安管理类信息3起,占总数的33.33%;出入境管理和交通管理类信息各1起,分别占总数的11.11%;其他信息4起,占总数的44.44%。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我局受理时均按要求出具了受理单或给出其他解决途径。我局至今尚未收到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或需要延长答复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全警参与度和业务技能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投入资金和人力有待增加。四是为社会提供公安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试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警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逐步实现全员培训,增强全局上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组织评优评先,整合人力资源和警务发布渠道,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四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创新政务微博等新工作方式,拓宽网络平台等发布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1年财政预算公开已于今年上半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公开。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受到市政府《阳光政务》等刊物肯定和赞扬。相关文章在《浙江在线》、《宁波日报》、《宁波晚报》等媒体上刊载。工作中未发生泄密、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情况。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