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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0-03-23 10:20来源:宁波公安网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10-03-23 10:20      点击数:

根据《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宁波市公安局编制了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包括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规范化建设情况、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网站建设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收费情况、监督保障情况以及其他情况说明等。

一、概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整体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常委、公安局长王惠敏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就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将其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推进,作为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惠民的重要举措来抓紧、抓实、抓好。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局专门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贺富昌为组长,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配备了3名专职民警、1名工作人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对基层单位民警和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严格遵循“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职责任务进行了更为科学细致的分解,调整了部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要求各单位必须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并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有力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健全制度体系,切实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下发了《宁波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了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使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更加严密。同时,通过合理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明确公布事项,落实公布程序;通过健全落实一系列管理制度,深化了公开内容,加强了基础性建设,规范了内部管理行为,使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从而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公安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场地设置合理,配套设施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以便民、必需、务实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充分利用现有办公条件,积极优化信息查阅环境,最大限度地为群众获取公安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一是合理设置受理窗口。在公开场所的地点设置上,我局从群众已形成的办事习惯出发,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的走访、查询,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市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设立了3个公开查询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时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点,配备了1名专职民警为群众答疑解惑,较好地满足了群众查阅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需要。二是落实配套设施建设。我局在服务工作上狠下工夫,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市局交警支队车管所3个公开查询点均配有一台电脑或电子触摸屏供公众查询,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每个查询点还放置了《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宁波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群众查阅,并配置了桌椅、告示牌、饮水机、老花镜、雨伞等便民设施。三是明确受理窗口工作流程。我局对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受理情况实施直接监督,市局经常性对受理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一年来,窗口的受理工作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文本,按照程序,积极办理,还实行了“首问责任制”,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并规范了内部受理申请的流转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群众,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规范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名称。我局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统一名称,公开挂牌,并在门口明显位置设置指示牌,正确指引群众找到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牌及指示牌具体格式均由市局办公室统一规定。

(四)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服务贴近群众。我局对涉及民生的事项进行预公开制度,对拟作出的决策、规划、计划、方案等进行及时发布。如2009年6月我局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归并,对原有行政审批格局和方式做出了重大调整,我局及时将新服务事项办理指南发布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网站上,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并通过报纸、网站等途径主动公开。又如我局交警部门对涉及市区交通管制类的事项,均能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社会和公民进行提前告知。特别是在今年的“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警民恳谈852次、警营开放日271次、相约警务室活动485次,走访各类群众52963人(次),受理群众意见诉求2846条,在密切警民关系的同时,让广大市民了解了更多的公安政务信息。同时,每年向档案馆、宁波市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寄送我局自办刊物——《警察论坛》,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情况。充分利用《警界纵横》、《警周刊》、《红绿灯下》等公安自办媒体影视报栏目,借助宁波电台“阳光热线”、中国宁波网“对话”等互动栏目,多方面、多角度向社会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受到群众欢迎。宁波公安网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和形式,在网站突出的位置设有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表下载”、“意见箱”、“信息公开规定”等子栏目,及时发布公安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公布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告知或者指引群众获取公安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目前,该网站已成为我局信息发布的新窗口、政务公开的新途径、群众谏言的新门户、交流互动的新平台、上下沟通的新纽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于2007年底起即着手政府信息公开筹备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工作方案,专门组织人员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建有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8个一级类别及26个子栏目,并印刷成卡向公众发放。同时,通过宁波公安网对外公布,供公众查询,使市民能在及时获取各类公安政府信息。2009年新公开公安政府信息929条(累计已主动公开公安政府信息2537条),其中,公开信息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数据信息等,内容全面。按照信息分类情况分析,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 68 条,其中政府决策4条、政策信息35条、法规公文29条;业务类信息755条,其中工作信息683条、行政执法54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信息16条、机构概况0条(09年未新增);便民服务类106条,其中公共服务类65条、办事指南30条、社会监督11条。上述三类信息分别占主动公开公安政府信息的7.32%、81.3%和11.4%。我局办事信息涵盖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工作时间、办事表格下载、咨询电话等要素,内容完整;工作动态信息更新及时,要素完整。为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我局还组织办公室、监察室、督察支队、网警支队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每日网上巡视,对发现的虚假、不完整信息予以及时报告并作澄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狠抓依申请公开受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在宁波公安网上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接受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的申请,由受理点负责统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起,办结14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其中4起属于信息可公开、1起属于部分公开、9起属于不予公开;当面申请4起,通过网上提交10起,未出现电子邮件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其他申请方式。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治安管理信息2起,占总数的14.2%;户政管理类信息4起,占总数的28.6%;出入境管理类信息1起,占总数的7.14%;交通管理类信息2起,占总数的14.2%;消防管理类信息1起,占总数的7.14%;其他信息4起,占总数的28.6%。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我局受理时均按要求出具了受理单或给出其他解决途径。我局至今尚未收到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或需要延长答复的申请。

四、收费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收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业务部门领导对该项工作重要性认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状况存在不平衡性;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盲区,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不明确,一些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畴难以界定,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面对群众和企业的依申请公开时,把握上存在一定难度;

3、一线工作人员缺乏系统性培训学习和互相交流的机会,实际处理问题能力有待提高。

(二)下步对策建议

1、提高业务部门领导和基层领导的“阳光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

2、尽快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公开”与“保密”的界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建立健全专业工作人员队伍,对一线工作人员优先进行培训,以提高其服务水平。同时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七、其他情况说明

2009年4月28日,宁波市政府作出《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甬政发[2009]32号),我局被评为2008年度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并在表彰大会上做先进经验交流发言。全年收到群众关于信息公开方面表扬信2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