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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订单 真诈骗

2023-02-02 14:38来源: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侦大队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侦大队      发布时间:2023-02-02 14:38      点击数:

近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涉嫌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设立外贸壳公司,以虚构国外客户订单,通过壳公司下单给工厂并支付少量订金,待工厂出货后,假冒外商名义找各种理由拒付或要求工厂货款打折,对工厂实施诈骗。

我省地处沿海经济带,外贸型企业众多。近年来,由于企业成本上涨导致盈利空间收窄,很多中小企业对于外贸订单来者不拒,以求薄利多销,犯罪分子乘虚而入。结合本案例,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制造企业:

一、不要一味追求做大业务量,而放松对外贸诈骗的警惕性。商人逐利,自古有之,但真正成功的商人是在对风险最大程度的把控前提下进行逐利。本案中,如果能够在合同签订前,对公司的注册情况进行了解,就会发现该公司仅仅是家空壳公司,此前没有任何业务进行;同时对经营人、牵线搭桥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只要留意观察,就会发现骗子在行骗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露出马脚。

二、不能对信用证、承兑汇票、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太过依赖。外贸业务中,对传统的TT业务,双方均无法完全保障安全性,因此衍生出信用证、信用保险等业务。本案中,嫌疑人以有小额中信保额度的外企作为掩护,并以少许订金作为诱饵,将货物骗至境外,拒付货款,甚至在被受害人察觉后,故意放弃货物,受害人往往在衡量了境外仓储、转运等费用后接受骗子的打折销售建议。

三、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借助各方力量尽可能挽回损失。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空间距离,时间差。如订单完成出运时间往往会放在年底以及圣诞期间,嫌疑人以西方国家放假为借口,拖延付款时间,待货物到港后,控制货权。受害人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即使当时无证据证明犯罪,也可通过与货代公司的协商,将货权控制在己方。切不可为了挽损与骗子妥协,打折出货,损害自身利益,助长骗子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