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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印发《推行疫情管控“宁波全域一码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2-20 09:37来源:宁波公安网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20-02-20 09:37      点击数:

  一、制定目的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区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人员信息不明、外出通行受阻、出入村(小区)繁琐等问题,决定推行疫情管控“宁波全域一码通”机制,明确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加快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力运作。
  二、实施细则
  (一)甬行码+甬行证
  我区“一码通”采用“电子码”与“纸质证”同步部署策略。“甬行码”通过线上认定。由当事人通过“浙里办”“支付宝”“钉钉”“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自行申报,经审核后分别生成红、黄、绿等三色码,依码落实分级分类管理。“甬行证”解决电子码不能全覆盖问题,通过线下发放。由公安机关审核后制作“甬行证”,再由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组织村(社区)干部、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发放。
  (二)认定和调整标准
  “红黄绿”码标准为全省统一。
  1、“红码”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含治愈出院实施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正在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从湖北等重点地区来甬的人员;到过湖北等重点地区来甬、返甬的人员;来自其他特定地区的人员;其他需要纳入“红码”管理的人员。
  2、“黄码”人员: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接触过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人的人员;居住或暂住地同一楼道有过确诊病人或密切接触者的人员;有跨省旅居经历的人员(“白名单”人员除外);来自省内外较高风险县(市、区)的人员;其他需要纳入“黄码”管理的人员。
  3、“绿码”人员:“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对经14天集中硬隔离或居家硬管控医学观察的“红码”人员,应调整为“绿码”人员;对经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黄码”人员,应调整为“绿码”人员。经核酸检测的人员,按卫健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服务”措施
  1、“红码”人员:对确诊、疑似病人,立即送定点医院医治;其他“红码”人员,未返甬的一律劝返劝迟,已抵甬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硬隔离或居家硬管控医学观察。“红码”人员核酸检测按卫健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黄码”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黄码”人员可以通过核酸检测进行排除,按照卫健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可以执行甬防办〔2020〕38号文件,对复工人员分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转为“绿码”或申领“甬行证”,允许复工。
  3、“绿码”或“甬行证”人员:在亮码(证)测温后放行;一律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拒绝入境或进入村居、小区;一律不得限制其就业、就学;一律不得限制其自由租赁房屋。持有公安、交通、民政部门核发车辆通行证的货车司机,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要经常跨省通勤的机关单位、企业工作人员等,在严格落实自身防护措施、未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前提下,可以“绿码”状态,凭特别通行证往来。
  4、“无码”或无“甬行证”人员:符合“绿码”条件的予以放行,不符合“绿码”条件的立即移交卫健部门按规定处置,并提示督促其申报“甬行码”或申领“甬行证”。
  5、对虚报信息申领“绿码”人员,未入甬的一律劝返;已抵甬的视情调整为“红码”“黄码”,立即移交卫健部门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6、对“红码”“黄码”人员违反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规定的,一律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企业弄虚作假通过核酸检测途径,违规帮助员工申领“绿码”或“甬行证”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7、按照“宁波全域一码通”分类管理,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格服务”,采取送证调码上门、网上服务、求助热线、健康咨询、门诊预约等,最大限度便捷群众、精准防疫。
  8、有序恢复城市公交、轨道等公共交通工具,合理配置运力,高峰时段线路发车缩小间隔。落实佩戴口罩、分批放行、分散进站、扫码上车、动态管控等措施,降低排队密集度、减少站点拥挤度。遇客流集聚的,通过增加运力、区间车等临时措施疏散客流。
  9、支持保障快递、投递、外卖、跑腿等企业全面复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每日测温、佩戴口罩、无接触送递等措施。支持餐饮企业、沿街商铺、便民摊点等服务业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
  10、继续倡导群众戴口罩出行,少走动、少聚集,红事停办、白事简办。
  三、申领方式
  通过扫描二维码,申领甬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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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信息修改
  目前,群众填报个人信息可修改3次。可通过“阿拉警察”APP、登录奉化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12345、110寻求帮助,也可以拨打奉化区防控办电话进行咨询解决。
  五、推行日期
  2月18日正式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