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9 08:47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08:47 点击数:
为保障轨道梅墟路站区块枫香路、规划一路道路一期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全天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在枫香路(梅墟路-梅邻临时菜市场)上通行,前往梅邻临时菜市场的车辆和行人可通过枫香路南侧临时保通道路通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