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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超30万元 严打“笑气” 余姚公安持续行动中...

2025-10-29 15:36 来源:市公安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10-29 15:36      点击数:

近年来,“笑气”滥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为此,全省已开展为期6个月的“笑气”滥用打击整治行动。余姚公安迅速行动,通过专案经营,成功打掉一个贩卖“笑气”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为专项行动再添重要战果。

今年8月,治安大队民警在对日常警情进行梳理时,发现一条模糊线索,随后会同辖区派出所成立专案组深入研判。专案组民警以警单信息为突破口,进行走访摸排、分析研判。

经过数周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逐步锁定了负责运输“笑气”的嫌疑人熊某,进一步摸清了该贩卖团伙的完整组织架构、成员分工、活动规律以及用于存储 “笑气” 的窝点,为后续抓捕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专案组已全面掌握该团伙的犯罪证据,时机成熟果断开展统一抓捕行动,专案组民警兵分多路,按照预先制定的抓捕方案,分别前往嫌疑人常某、熊某等人的住所、活动场所及 “笑气” 存储窝点。在各抓捕小组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将常某、熊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并在常某的出租屋内查获大量“笑气”。

经审讯,常某、熊某等人如实交代了其非法贩卖 “笑气” 的犯罪事实。经查,该团伙的运作模式已形成完整链条:由熊某负责上游货源对接,通过联系外地 “笑气” 供货方,批量购入 “笑气”;随后由常某等人负责下游销售环节,通过线上接单、线下配送的方式,将“笑气”转售给吸食人员,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常某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笑气”已被列入危险物质管控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非法经营、运输、储存、吸食“笑气”均属违法行为,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余姚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打“笑气”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不法分子非法经营、运输、存储、吸食“笑气”,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