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7 10:00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0:00 点击数:
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港城文化繁荣)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公安局拟推选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影视文化科为先进集体,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治处团委书记葛黎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公室民警黄真、交通警察局民警石建华等人为先进个人,特此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7日至1月12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个人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宁波市公安局来访、来电等反映。电话:87062451,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邮政编码:315040。
宁波市公安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