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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深夜多次盗窃路边水果货车 终因贪念落法网

2025-01-03 16:18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5-01-03 16:18      点击数:

近日,古林一男子在深夜时分,趁货车无人看管之际,多次对货车内的水果实施盗窃,最终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古林派出所接辖区一名摊主报警求助,称其在准备摆摊卖水果时,发现此前停放在路边的货车上的水果有被动过的痕迹,怀疑有人盗窃车内水果。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路边公共视频,发现一名男子多次对路边停放的货车内的水果实施盗窃。该男子每次盗窃都用一个塑料袋装上一袋水果,然后趁夜深人静之时逃离现场。

在掌握可疑男子的体貌特征后,古林派出所立即布控,展开追捕行动。经过连续多日的蹲守和侦查,民警于12月17日凌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叶某抓获。

据叶某供述,他首次盗窃发生在11月22日凌晨。当时,他走路经过古林镇一公厕时,注意到停放在路边的水果货车。这些水果摊主白天在路边摆摊售卖水果,晚上收摊后只是简单用篷布将车上的水果进行遮盖,夜间并无人看管货车。叶某上前掀开篷布,里面各种水果鲜艳诱人,于是便起了贪念,趁着四下无人,“顺手牵羊”拿走了2个柚子。

一星期后,当叶某再次路过此地,发现货车还停在那里。考虑到上次盗窃后无事发生,于是再次伸手盗窃。此后,他便时不时来此地行窃,每次也不偷太多,只将重量控制在一斤之内。截至叶某被抓获,他一共盗窃了2斤橘子、20个柿子、10个香蕉、8个葡萄柚、6个香梨、2个柚子,且这些水果均已被他食用。

叶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赔偿水果摊主的经济损失。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叶某向水果摊主老板赔偿了一千元。尽管叶某已经做出了赔偿,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叶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和商户,装载货物的车辆隔夜停放时,最好要停放到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切不要疏忽大意,给小偷可乘之机。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