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2 10:38来源:道路秩序处
来源:道路秩序处 发布时间:2025-01-02 10:38 点击数:
因庆丰桥人非系统改造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通途路地面道路(湖西路-大庆南路)、通途路与大庆南路交叉口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1月8日,22:00-次日5:00,禁止一切行人、车辆在通途路地面道路(湖西路-大庆南路)南半幅通行,受限行人、车辆可通过湖西路、环城北路、湖东路、新马路等道路绕行;
二、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9日,22:00-次日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通途路与大庆南路交叉口南出口道通行,受限车辆可通过人民路等道路绕行。
另因区域路网调整,决定自2025年1月5日起,禁止一切行人、车辆在振江路振甬路西口通行,受限行人、车辆可通过东旭路、东昌路等道路绕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