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1 10:02来源:道路秩序处
来源:道路秩序处 发布时间:2024-08-01 10:02 点击数:
为保障病害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对鄞州大道(万隆路-明光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期间车行道规模缩减,由现状双向4机2非调整为2机2非,道路限速由原60km/h调整为40km/h。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