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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视力色:

这朵“漂亮花”,种植一株也违法!

2024-06-11 16:47来源:公共关系科

来源:公共关系科      发布时间:2024-06-11 16:47      点击数: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是种植的好季节

但有的植物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禁止私自种植

比如:罂粟

但总有些人抱有侥幸心理

非法种植罂粟

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案例一

5月8日下午,瞻岐派出所接群众来所报警称,其在辖区大岭古道徒步时,发现路边有疑似罂粟的植物,而且数量还不少。民警迅速前往,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了在辖区慧日禅寺附近的农田里,有一片非法种植的罂粟,株苗长到1米多高,并已开花结出果实,经清点有50余株。

经调查了解,张某近些年一直在这里养鸡,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时常有鸡生病, 听说罂粟壳能给鸡治病,于是托人买了一些种子,种在了养鸡场内,等待罂粟结果后割果喂给鸡吃,给鸡治病,而这次的罂粟是之前掉落在地上的种子重新长出。民警当场给张某讲解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张某听后非常后悔,主动和民警一起将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表示以后再也不种了。鉴于张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年事已高,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案例二

5月20日下午,东钱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小区内发现几株疑似罂粟的可疑植物,这些植物与社区民警先前在社区讲座中展示的罂粟图片高度相似。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根据报警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在小区内找到并确认了这些可疑植物确为罂粟。鉴于未能找到罂粟的主人,民警果断采取行动,将3株罂粟当场拔除,并带回派出所进行销毁。

在此之前,东钱湖派出所还接到另外两条群众线索,均称在小区内发现疑似罂粟的植株。民警迅速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经鉴定确认这些植株均为罂粟,并在两处小区内共拔除罂粟共19株。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一处罂粟系小区居民李某种植。原来,李某因听闻罂粟果实具有治疗头疼、肚子疼等病症的效用,遂抱着尝试的心态进行了种植。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良好且年事已高,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案例三

连日来,塘溪派出所不断用无人机进行“空中扫毒”,大幅度提高发现、识别罂粟的效率,也让“罪恶之花”无处遁形。5月15日,塘溪派出所联合禁毒办,利用无人机深入辖区林地、田间地头等区域开展空巡。

民警通过显示屏发现,辖区内有多处植物的形状可疑,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随后民警赶至现场,经实地查看后,确认该植物为罂粟,五处现场共清点34株罂粟。经查,该罂粟均为村民所种,原因是其以为种植罂粟取叶子煮水喝可以治胃痛牙痛。鉴于村民认错态度较好,且皆年事已高,民警对村民们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及法律后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警方提醒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它的危害并不是个人可控的。不要听信偏方,种植罂粟却触犯法律。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源植物,一株也不行!如有种植自觉铲除!如发现该类行为,欢迎大家拨打110进行举报。

如何分辨罂粟呢?

罂粟和“虞美人”长得很相似,因为它俩都属于罂粟科罂粟属植物。不过,相似度虽高,区别还是有的。

从植株外观上看,虞美人全株都有明显的糙毛,分枝多且花茎很纤细,叶质较薄,整体感觉很纤弱。而罂粟全株光滑,包括茎、叶、果实等部分,茎粗壮,分枝少,叶片厚实;

从花朵外观上看,虞美人花径相对较小,花瓣极为单薄,而且大部分是单瓣。而罂粟花朵很大,有重瓣的花朵,且花瓣质地较厚实,颜色以红色为主,非常有光泽;

从叶子外观上看,虞美人的叶子会有分裂状,而且整个叶面呈窄窄的形状。罂粟花叶子则是一种不规则锯齿状,并且不会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