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15:10来源:公共关系科
来源:公共关系科 发布时间:2024-05-22 15: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对ODGEREL ARIUNSANAA等八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具体宣布作废人员名单如下:
ODGEREL ARIUNSANAA,女,2005年6月29日出生,蒙古籍,护照号码PE0065011,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71425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
ZUN EAINDRAY MYO,女,2003年6月11日出生,缅甸籍,护照号码MG11022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192371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COX SOFIA,女,2004年11月30日出生,意大利籍,护照号码YC3004270,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71416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DR HIRZEL THOMAS,男,1968年7月31日出生,德国籍,护照号码C8H2K4T25,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192367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9月14日。
KELVIN COHEN TAN CHI WEI,男,1977年6月6日出生,新加坡籍,护照号码K3717316B,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28368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
PARK JONG HO,男,1965年8月24日出生,韩国籍,护照号码M30603895,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10778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LEE EUN JOO,女,1967年4月10日出生,韩国籍,护照号码M90021445,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10778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GHANEM MUSTAFA HUSSEIN SALEH,男,1987年1月1日出生,也门籍,护照号码0902623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95782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2月25日。
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非法居留期限从被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本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录入外国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
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