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5:10来源:公共关系科
来源:公共关系科 发布时间:2024-11-21 15: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对ALAHIANE NOUHAILA等六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具体宣布作废人员名单如下:
ALAHIANE NOUHAILA,女,2002年2月19日出生,摩洛哥籍,护照号码NV7849604,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3069407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
SHUYI WONG,女,1999年1月21日出生,马来西亚籍,护照号码H59274083,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71410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
KATONA SARA ELIZABETH,女,1996年10月24日出生,美国籍,护照号码677316566,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962338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ASLAM AWAIS ALI,男,1997年2月15日出生,巴基斯坦籍,护照号码HX1836891,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89426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WASHINOSU SAKAE,男,1959年4月17日出生,日本籍,护照号码TR9311259,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965333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5月25日。
YU DONGJOON,男,1987年11月3日出生,韩国籍,护照号码M71513942,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228391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2月19日。
宣布居留许可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非法居留期限从被宣布作废决定生效之日起算。本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录入外国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各地一经查获,如未持其他有效签证,按非法居留处理。
宁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