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 15:47来源:公共关系科
来源:公共关系科 发布时间:2024-11-19 15:47 点击数:
“110”报警电话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线”。乱报警、报假警不仅浪费了警力,还可能影响到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
近日,高新公安分局梅墟派出所接一男子报警称有车辆发生爆炸,现场有浓烟,接警后,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并同步通知消防部门、120。
然而现场未发现车辆爆炸情况,经询问,该男子因车辆被堵,多次尝试联系对方车主挪车无果后心生不满,于是报警谎称车辆爆炸。目前该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等都是违法行为,请大家珍惜公共资源,让真正需要的人能够第一时间得到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哪些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根据公安部颁布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公民遇有下列问题,可以拨打110报警:1. 当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时;2. 当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时;3. 发生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时;4.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情况。
哪些情况可以拨打110求助?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民的紧急求助。具体指以下五类:
1. 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 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寻找的;
3. 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 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 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注意: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求助人应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