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0 10:57来源:道路秩序处
来源:道路秩序处 发布时间:2024-10-10 10:57 点击数:
为有效缓解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明州校区)周边交通拥堵情况,并改善北明程路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清宁街、清润街和北明程路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2024年10月15日起,在学校教学期间,6:50-7:30、17:00-18:00,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清润街(海晏南路-星安路)由东往西通行;16:00-18:00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清宁街(星安路-海晏南路)由西往东通行。(注:教学期间指除去法定节假日,学校放寒暑假以外的,正常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学日。)
二、自2024年10月15日起,全天禁止一切车辆在北明程路(民安东路-定宁街)上南往北通行。受交通管制影响的车辆可通过宁东路-河清北路-海宁街绕行。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确保安全有序。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