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9 10:21来源:公共关系科
来源:公共关系科 发布时间:2024-01-29 10:21 点击数:
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再次来袭,警方接到市民范女士(化名)报警称自己被骗了16230000元。
真实案例
某日,市民范女士(化名)接到自称为“浙江网信办工作人员”的来电,对方声称范女士涉嫌参与一起“洗钱案件”,需要配合调查。
该“网信办工作人员”向范女士提供了“北京市公安局张队长”的联系方式,这位“张队长”表示曾有一笔涉案资金打到了范女士的银行卡上。
范女士再三否认表示自己与此案无关,但在对方的言语恐吓中逐渐慌了神。“张队长”又让范女士联系一名“刘检察官”,并再三叮嘱该案件为涉密案件,不许范女士跟任何人透露。
之后,诈骗分子询问了范女士的资金情况,让范女士将所有流动资金转到一张银行卡上。且要求范女士买指定品牌的手机,办理新手机卡。为检查范女士是否会透露给别人,诈骗分子还特意打电话考验她。
之后,范女士要出国几天,诈骗分子就让范女士每天汇报陌生来电以及日常生活的情况。
一段时间后,诈骗分子让范女士去银行提升汇款额度以及办理U盾,并让范女士下载注册了一款名为“QuickSupport”APP。
在诈骗分子一步步诱导下,范女士同时打开两部手机,一部与对方保持视频通话,另一部进行转账操作。最终范女士按下U盾按键,钱不知不觉进入了诈骗分子的口袋。
手段分析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公民的手机通讯录和相关信息,冒充“网信办工作人员”给受害人打电话,以受害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处罚为由,要求受害人联络“外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调查。
之后,诈骗分子又冒充“公安人员”,谎称受害人跟某某案犯或重大案件有关,以恐吓的语气威胁受害人,让受害人感到害怕。随即,诱导受害人将所有流动资金转到一张银行卡上,并让受害人置办新手机和新卡等,为后续诈骗做好一切准备。
最后,让受害人下载注册涉诈APP,与对方开启视频共享,不知不觉将受害人的钱全部转出去,从而完成诈骗。
无独有偶,去年11月,奉化分局预警劝阻工作室联动莼湖所也成功劝阻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
真实案例
2023年11月22日,精准劝阻宣防平台下发一条高危预警信息,预警显示市民周女士,可能遇到“冒充公检法诈骗”。
反诈中心劝阻专班民警詹威通过96110多次联系周女士,却一直未能接通。
考虑到诈骗分子可能引导受害人设置了“呼叫转移”,詹威马上对其手机采取了取消“呼叫转移”的操作,并联系到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吴先生得知妻子可能遭受诈骗,火速前往家附近寻找。
詹威担心诈骗分子会对周女士以要验银行流水为由,要求其将钱转到诈骗账户,便立即对其银行卡进行保护性止付,避免损失。
20分钟后,詹威接到吴先生的电话称,已找到了正在和诈骗分子视频通话的周女士。
原来周女士是台州籍务工人员,上午接到一个自称是“台州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因为是老家的公安机关,周女士不禁少了几分怀疑,与其进行视频连线。
詹威随即联系莼湖派出所值班民警,让其赶往周女士家中进行见面劝阻。
见面后,周女士称近几天一直接到陌生来电,刚开始不想接,后面打多了就接了一个。
对方自称“台州市公安局民警”,称周女士涉嫌参与一起上海市的“非法集资案”。该案件“主犯”落网后,交代出周女士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助其转账200多万元,进行非法获利。
在诈骗分子诱导下周女士又添加了一个自称为“上海市公安局民警”的社交账号进行视频通话,视频对面正是一个身穿“警服”的男子。
周女士见对方身着“警服”,又能出示“警官证”、“逮捕令”、周女士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等材料,心生畏惧,便按照诈骗分子的指示一一照做。
诈骗分子以案件涉密,若泄露将追究周女士及其家人的法律责任为由,诱导周女士将所有来电设置拦截,并进一步诱导其安装软件,让周女士许可他远程控制其手机。
期间,96110多次来电,周女士均“忙线未接听”。直到其丈夫找到她,才反应过来,自己遭遇了冒充公检法类电信网络诈骗。所幸劝阻及时,周女士没有财产损失。
警方提醒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在电话中通报当事人涉案的罪名,所以凡是私下告知你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涉及各种犯罪的都是诈骗。
2、公安机关不会私下发送任何网页链接要求你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更不会私下通过网络发送逮捕令、通缉令等法律文书。
3、公安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凡是要求你转钱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