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2 09:28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8-22 09: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拟对SAN MIGUEL LUARIZAYERDI ANTXON等五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SAN MIGUEL LUARIZAYERDI ANTXON,男,1979年7月16日出生,西班牙籍,护照号码XDD463421,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020671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1月05日。
SAN MIGUEL SANGSITTHISAKUL NAIA,女,2016年6月16日出生,西班牙籍,护照号码XDD909070,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1375124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11月05日。
SANGSITTHISAKUL MISS THANYARAT,女,1989年12月10日出生,泰国籍,护照号码AB2782841,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0206719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01月27日。
SANGSITTHISAKUL MISS NETNAPHIT,女,2004年12月15日出生,泰国籍,护照号码AB2782817,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020672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4年01月27日。
CAVENDISH-JONES COLIN ALASTAIR,男,1975年05月02日出生,英国籍,护照号码548439102,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1929876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5年06月30日。
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原签发地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已录入外国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各地一经查获,按非法居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