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7 16:38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16:38 点击数: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广大市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促进我市平安文明建设,经各地推荐、市公安局初步审核,认为蔡默思同志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强烈,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若干规定》第十九条、《宁波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拟会同市人社局向市政府推荐为蔡默思同志记二等功。本次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7日至7月17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个人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宁波市公安局来访、来电等反映。电话:0574-87062724,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邮政编码:315000。
宁波市公安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