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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半个月,查处106起!这类行为,严查!

2023-12-13 10:04来源:公共关系科

来源:公共关系科      发布时间:2023-12-13 10:04      点击数:

超员危害大,越“挤”越危险。最近一段时间,宁波高速交警开启专项整治行动,严打超员交通违法,助力平安宁波建设。11月以来,高速交警已查处此类违法106起。

11月7日晚,宁波高速交警二大队派遣警力在宁波绕城高速保国寺出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一辆面包车因涉嫌超员被拦下,经民警检查,这辆面包车核载6人,实载10人。

高速交警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向乘客科普超员的危害。司机也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原本送客的车辆有两辆,其中一辆坏了,只能合乘一车。”最终,高速交警对司机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11月7日至8日,我们在全市61处高速口以及6大服务区开展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共部署警力140余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00多起。”宁波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说,在此期间他们共检查面包车、中巴车800多辆,查处涉这两类车的超员违法37起,其中3起超员在50%以上。

“有些驾驶员为了多装些人,会在车内放小马扎、小板凳,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据宁波高速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遏制超员违法,高速交警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严重超员车辆背后的承运人及涉事企业等进行倒查追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宣教争取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罚款200元),记3分;50%以上未达到100%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罚款200元),记6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罚款200元);100%以上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罚款200元),记12分;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罚款200元),记6分;50%以上未达到100%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罚款200元),记9分。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等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有可能会触犯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