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15:42来源: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秩序处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秩序处 发布时间:2022-08-18 15:42 点击数:
为保障轨道7号线大剧院站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22年8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对通途路、大闸路进行交通组织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一、禁止一切车辆在永丰桥北侧辅道由西向东通行,受限车辆请通过西草马路、槐新路绕行。
二、通途路(清河路-新芝路)段限速由80km/h调整为50km/h。
三、大闸路-大闸南路(清湖路-西草马路)段限速由70km/h调整为50km/h。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志指示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