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17:34来源:市公安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8-18 17:34 点击数:
1、负责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市治安管理的政策规章;
3、研究、指导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4、研究、指导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等危险物品涉及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5、研究、指导枪支警械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
6、指导并办理全市公安机关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协助指导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
7、研究、指导保安服务业管理及技术防范工作;
8、研究、指导户政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10、指导、协调、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工作。
电 话:0574-8706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