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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4002940469U/2022-0001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镇海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镇海公安分局关于传发镇海区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暨消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8-17 16:31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16:31      点击数:

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镇海区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暨消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传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镇海公安分局

2022年8月17日

镇海区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暨消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除险保安百日攻坚和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深刻吸取宁海西店镇“8.11”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是出租房屋,重点是群租房,对辖区内出租房屋排查整治要做到“三个见底”(即房内结构见底、住宿人员见底、安全隐患见底)和“四个一”(发现一批、整改一批、处罚一批、教育一批),即对房东和二房东做一次全面的宣传和摸底,对所有的群租房进行一次全量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发放一批整改通知书,对未落实整改的必须严格一一做出处罚。确保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信息登记准确率不低于95%,全区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和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底排查,强化信息采集。以派出所为责任单位,以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充分依靠社区(村)基层组织,组织流动人口专管员和社会辅助力量,结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按照“街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全面开展“起底式”排查,并做好信息的维护、变更、注销等工作,切实摸清辖区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底数和基础情况。同时,进一步延伸采集触角,拓宽采集渠道,消除采集盲点和死角,加强对辖区内的商住楼宇、酒店式公寓、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区域的信息采集、排查,做到流动人口和居住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录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开展集中清查,强化震慑挤压。专项行动期间,各派出所要根据本地流动人口分布情况,确定一批流动人口租住较多、治安状况较为复杂、信息登记较困难的社区(村居)作为定点清查的重点部位,采取大兵团作战的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清查,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确保“查一处、清一处”。根据辖区实际,要以农居点、撤村建居小区以及商住两用楼等违规出租现象突出和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较为薄弱的区域(部位)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滚动式的清查整治行动,并认真按照“实名、实情、实时”的要求,全面准确地做好相应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以房管人,强化落脚点控制。各派出所要切实加大对居住出租房屋检查的力度和密度,随时掌控房屋租赁情况和租住人员情况,做好动态管控。及时登记新增的出租房屋,全部签订治安责任书,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主体管理责任和承租人变动登记报送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处罚。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村(居)自建房、公寓楼等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针对居民住宅小区内出租房屋位置分散、居住隐蔽、较难发现和管理的问题,要充分调动房屋中介、小区物业和门卫、楼长信息员等力量的积极性,发动群众提供信息,减少漏管失查。要与辖区全部房屋中介建立走访联系机制,严格落实报送责任,确保房产租赁中介信息报送系统全覆盖。

(四)坚持违法必究,强化闭环管理。继续加大对违规出租房屋的查处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对违反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规定的,对拒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坚决依法处罚,特别要依法查处一批“职业二房东”,确保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属于公安管理职责的,要逐条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并在彻底化解之后逐一核查确认,确保百分百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派出所工作平台出租房屋消防检查中予以标注,属于非公安管辖范畴的,通过派出所工作平台中警网融合-公安至网格事件上报,并将隐患通知单移交消防部门或各镇(街道)综治部门,并借力综治考核、平安考核等手段,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

(五)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所要结合“百日行动”“除险保安”晾晒机制,组织开展政策法规进社区(村)、进企业、进工地等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和宣传阵地,加大对《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及《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知晓率,全面引导流动人口主动登记的积极性,督促企业、出租房主依法主动申报流动人口信息,为清理排查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是迎接党的二十大的一次安全隐患“大扫除”,是落实“除险保安”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所要结合辖区实际高度重视,就本次行动向属地党委政府专项汇报,取得党委政府支持。同时各所严格落实工作闭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各方责任。各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任务目标,把工作分解量化到到每个民警,做到任务清、责任明。要针对出租房管理方面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失误或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当中发生重大事故和案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所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分局和派出所分层建立领导包片责任制,全面掌握整治工作进度和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分局也将派出检查组赴各所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成效不大的,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工作扎实、进展快、成效显著的,将及时总结经验予以表彰。

专项行动期间,各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三前上报《镇海区居住出租房屋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战果统计表》和阶段性工作小结,重要情况和工作中经验做法及重大战果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