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警务资讯警方提示经济预警防范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警务资讯 > 警方提示 > 经济预警防范

保护视力色:

“品牌货”竟然出自小作坊!余姚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2-07-14 10:20来源:市公安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4 10:20      点击数:

  近日,余姚警方经过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生产假冒注册商标案,捣毁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生产链条,缴获假冒商品1万余件。

  日前,余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宁波某文具公司负责人报案称,有人通过假冒其公司商标对外销售一批卷尺,而这批假冒卷尺在出口外销时被梅山海关工作人员所查获。

  接到报警后,余姚经侦大队迅速联合当地派出所对该案件展开了调查工作。调查得知,这批假冒卷尺均来自于义乌市的一家商铺。在获取进一步线索后,民警迅速赶往义乌市进行查证。在义乌市国际商贸城的一家商铺内,民警发现了各种品类的卷尺,其中就有几款假冒宁波某文具公司生产的品牌卷尺。而这些卷尺在品质、精度上要明显劣于正品卷尺,价格上也比正品要便宜不少。

  查问该商铺店主程某后,民警得知他们店铺的这些卷尺并非出自宁波某文具公司,而是来自河南的一个家庭小作坊,而该作坊的经营人正是程某的丈夫高某。

  慑于法律威严,夫妻二人随后便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审讯,嫌疑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因宁波该文具公司的品牌的卷尺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相比其他品牌的卷尺,它质量好、易于销售。于是, 2021年3月起,嫌疑人在未经商标所有人宁波某文具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生产了大量标有注册商标的卷尺进行出售。直到被警方查获,其经营的作坊共计生产假冒品牌的卷尺13548把,涉案金额达10万余元。

  目前,余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程某和高某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品牌商品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若购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及时将涉假线索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公安机关也将持续对制售假冒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