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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3-11 15:06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3-11 15:06      点击数:

2021年,宁波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中共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宁波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的通知》,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数字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继续提升向好、关心重视法治建设的氛围逐步浓厚。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黎伟挺在《平安时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发表署名文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争做法治公安建设排头兵》。健全完善党委学法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热点法律法规学习,年内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律学习4次。全市公安机关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纳入到入警、晋升等各级各类培训活动。依托全警政治轮训、“灋学堂”、“明州警学堂”专题讲座等培训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测试,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授课,对象覆盖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制作课件上传至市公安局网络教育训练平台供全警自学。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党委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制度,每月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明确工作责任,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在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框架下有序推进。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推进“一窗通办”改革和政务服务2.0平台推广,“一窗通办”开通率、政务服务2.0覆盖率均达100%,实现医疗保障参保等7项身份信息连锁变更联办以及货车通行证办理、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免检机动车申请纸质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行驶证等事项“智能秒办”,被省厅列为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试点单位。创新推出的“车驾管电子委托”业务得到部局肯定,被部局“交管12123”APP采纳收入。打造浙东5市户籍业务“30分钟办事圈”,全面实施长三角户口跨省迁移“一站式”办理。建好三级警企服务体系,升级“助企双引”直通车活动,与5906家企业建立联系警官制、与1103家企业建立结对帮扶协议,征集意见建议5446条,全省公安机关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在甬召开,推广宁波“11087”警企服务模式。

(四)深化执法数字化建设。推进“云警智联-智能快办协同辅助系统”(包含移动办案APP、行政案件快办、规范性文件智能管理、政法一体化大容量视音频和电子卷宗存证等多个场景)执法信息化项目研发,被列为市委政法委重点培育案例和市经信局多跨场景应用示范案例。牵头研发的移动办案APP2.0版在全省上线推广。统筹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数字化改革典型应用场景7个,其中江北分局的智能笔录系统已被江北区委政法委列为数改重点项目。

(五)推进涉公安事项地方性立法工作。统筹推进公安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完成《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宁波市公共区域闲置废弃车辆管理办法》调研认证工作。做好涉公安事项地方性法规的动态维护和贯彻实施工作。

(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合法性审查以及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机制,发布《宁波市公安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涉公安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清理。推进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审查各类合同473份。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落实《宁波市公安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公职律师队伍,推动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疑难案件审核把关、协助化解信访问题、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目前市局本级共有公职律师89名。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全市公安领域行政复议发案量325起、行政诉讼发案量179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深化公安法治领域改革。高水平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用,配套完善集约化办案、专业化保障、全流程管控、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协同新机制,共建成运行15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0个县(市区)局、4个直属分局和交警局),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全覆盖,“高水平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获首届法治宁波建设“十佳创新案例”。未成年案件“一站式”取证等做法得到最高检等上级部门肯定。深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落实《浙江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规定(试行)》,出台《宁波市公安局关于推进刑事办案专业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积极适应专业化、职业化违法犯罪新形势。

(八)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实体化运作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常态化开展规范执法大巡察,每月开展“执法体检”。结合全市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执法习惯养成教育活动,整改执法问题3933个,制定《宁波市公安局关于执法评价作为干部选任重要依据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或机制10余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对近年来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涉交通事故类案件和“12389”投诉件进行“回头看”。

(九)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在全省首创县级公安机关主侦办官资格认证制度,首批授予326名民警主侦办官资格。建立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县两级法制专家人才库及其发挥作用的机制,全市评选101名执法名师和5名法制人才工作室,建立18名法制专家和51名法制人才库。加大《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八项措施》执行力度,鼓励法制岗位青年民警、执法岗位中层领导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高级执法资格考试,2021年全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警67人。结合“三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举办“灋学堂”讲座12期,开展基层所队领导、新警模拟办案和初审把关比武竞赛等实战练兵活动。

(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市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分层分类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围绕“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整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烟花爆竹违规燃放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利用“宁波公安”官方微博微信等公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坚定法治信仰、树牢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侦办中。

(二)构建现代化办案模式。高标准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化运行,会同检察机关在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侦查监督,进一步提高公安执法办案质效。持续推进简案快办、认罪认罚、刑事速裁等工作,构建专业集约、快慢分道的新型办案模式。

(三)深化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深化执法责任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制度,狠抓“一把手”第一责任、警种执法监督责任、基层所队中层负责人执法履职责任落实,加大派出所法制员派驻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内控把关机制,从源头减少执法风险。

(四)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结合“三能”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定期组织开展学法培训,鼓励民警积极参加执法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方位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完善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考核机制和述职述法制度,强化公安法治人才选拔、任用、培养、激励,树立尊崇法治的鲜明导向。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宁波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足公安工作职责开展“110宣传日”、经侦、交通安全、禁毒、打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