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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冒”种子犯罪

2022-02-18 16:05来源:市公安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2-18 16:05      点击数:

        2021,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6起横跨江浙两省的系列性非法经营、侵犯国家知名杂交水稻种子“甬优系列”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种子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所销售“甬优种子”达25吨,销售金额达157万余元。

  经查,自2014年以来,宁波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育种基地的多名农户与不法中间商勾结,私自截留并掺杂其他劣质种子品种,假冒“甬优系列”之名,在未取得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散装的形式,通过中间商销售给浙江、江苏等地的农户。由于掺杂了劣质种子,已被销售的假种子直接破坏了所在地区农户的春耕春种计划,并引发局部大面积水稻减产的结果。

  对此,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经侦大队提醒种业公司:

  1.加强基础排查。应定期开展制种基地检查,重点检查制种基地所种植、存储种子的质量问题,是否存在散装分包的现象,如有发现截留种源、盗取亲本、制售假劣、非法经营种子等行为,应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严防侵权行为。

  2.加强生产指导。对育种农户加强培训指导工作,派驻农业专家,深入调研地域、气候条件,帮助农户选配合适的种子,培育最优种子,保证粮食安全。

  3.加强普法宣传。对农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农户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避免上述案例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