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4 14:17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1-04 14:1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拟对ELIZABETH RUIZA等二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
ELIZABETH RUIZA,女,2002年8月13日出生,印度尼西亚籍,护照号码B7612648,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0146250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08月04日。
OUDRHIRI SAFIANI AYMEN,男,2001年01月26日出生,摩洛哥籍,护照号码RV5609316,持有浙江宁波签发的100146242号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07月31日。
当事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原签发地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公告已在互联网发布,并已录入本系统。各地一经查获,按非法居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