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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事关北仑区交通出行、就医以及机构有序恢复营业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微信      发布时间:2022-01-10 11:06      点击数:

疫情期间北仑部分道路通行线路提示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2022年1月8日11时起北仑区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Ⅱ级,封控区和管控区仍处于管控状态。目前管控区、封控区范围为:进港路-黄河路-泰山路-富春江路组成的合围区域,该区域边界道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但禁止社会车辆沿富春江路南往北驶入进港路、沿进港路驶入富春江路。现交警部门根据相关道路通行状况,提出以下通行建议:

线路一:经富春江路至进港路或者经进港路至富春江路的车辆建议从329国道、第二通道、大碶疏港高架、穿山疏港高速等道路绕行。

线路二:从明州路、恒山路、黄山路等道路前往小港、镇海、宁波方向的车辆建议从太河路、中河路、黄河路、泰山路、甬台温高速、进港路等道路通行。

线路三:从宁波、镇海、小港方向来北仑的车辆建议从泰山路、甬台温高速、进港路等道路通行。

此外,进入管控区、封控区的车辆,需持有北仑区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在指定卡点进出。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月8日

关于北仑全区部分医疗机构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

2022年1月8日11时起我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2年1月8日17时起,原划定的防范区范围以外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医院健康体检业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营业。

恢复营业后,各医疗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不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凡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8日

宁波公交集团恢复

部分线路运营

因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自2022年1月9日起,宁波公交集团恢复部分线路运营,具体内容如下:

恢复临时停运线路(1条):定制25号线。

恢复临时改道线路(1条):351路。

继续停运线路(1条):397路。

北仑区公共自行车网点

恢复运营情况

据悉,自2022年1月9日零时起,北仑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公共自行车网点恢复运营。

鄞州发布最新通告

自2022年1月8日11时起,北仑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调整防控区域范围,解除北仑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临时封闭管理措施,按Ⅱ级应急响应落实管控要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坚决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北仑区有关行程史人员管控措施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对有北仑区调整后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北仑区防范区旅居史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北仑区除上述“三区”以外其他区域旅居史人员在宁波市域范围可自由流动。

二、主动申报告知

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尤其是西安、河南、永康、深圳、天津等相关地区旅居史人员,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鄞返鄞人员、“健康码”异常人员等,第一时间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

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村(社区)或单位报备,返回后及时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省外返鄞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鄞人群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鄞后,请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各类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亮(扫)码、戴口罩、每日消毒、避免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因地制宜控制瞬时流量,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艾灸馆、桌游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饭店、餐馆堂食要合理控制人数、隔位就座。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60%,不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养老机构、福利院等特殊场所探视活动实行预约制,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做好测温、登记、戴口罩。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村(小区)要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出入口要严格落实好“查验健康码+测温”防控措施。

五、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位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应尽快就近接种,未全程接种的尽早完成剩余剂次接种。

六、提高个人防护意识

持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宁波市鄞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