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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4002940469U/2021-0001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

2021-06-18 10:22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6-18 10:22      点击数:

分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全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

2021年6月18日

全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建设方案

为推动公安公共服务改革,构建整体高效、优质便捷的惠企便民服务体系,现就全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建立网办监管中心,高质量完成“一窗通办”、“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拓展警企服务中心,85%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执法率达到95%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100%线上办理,政务服务更加便捷,行政监管更加精准,为企服务更加高效,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二、职责和架构

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主要职责是深化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提高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有关涉企违法犯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架构是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的“5+3”个服务窗口,即5个线下服务窗口和3个线上服务窗口,线下线上相互贯通、相互融合。

(一)5个线下服务窗口

1、各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区、镇(街道)两级行政(便民)中心公安窗口,以及未进驻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的派出所、交警中队窗口。

2、公安自助服务区。各类公安窗口自助服务区和设置自助服务机的智能警务亭。

3、警企服务中心。从知识产权保护、护航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流动服务车。依托市局公安综合业务流动服务车和本级车管流动服务车。

5、社会化服务窗口。车辆检测站、汽车4S店、保险、邮政等与公安业务相关的社会化服务窗口。

(二)3个线上服务窗口

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公安应用端。

“浙里办”APP公安专区。

“阿拉警察”APP(“浙里办”APP“阿拉警察”专区)。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应用2个平台。继续推广应用宁波电子证明共享核查平台、“阿拉警察”APP。

(二)打造5个新窗口

1、打造“一窗通办”的新窗口。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2.0,85%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升级线下实体办事大厅服务模式,科学设置咨询导办区、自助服务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等功能区块,优化“一窗+专窗”配置,做强导办服务。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一站式办”。年底前实现全区公安窗口单位“一窗通办”基本全覆盖,实现183项民生事项“一窗通办”,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的事项实现区行政服务中心100%“全省通办”。积极推广“公安综合服务一体机”,因地制宜延伸到智能警务亭自助服务区,一体机配备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建设纳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2、打造“无证办事”的新窗口。深化落实《宁波市保障“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若干规定(试行)》,不断提升群众对“无证办事”服务的知晓度、满意度、美誉度。

3、打造车辆检测的新窗口。高标准完成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持续推进车辆检测站软硬件改造。深入应用全省机动车检验便民服务平台,群众车检满意率达到98%以上。加强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对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合力查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非法中介代办等违法违规行为。

4、打造亲清警企关系的新窗口。建好区、派出所二级警企服务体系,密切与企服中心对接协同,完善“接受求助—落实反馈—预警宣传”流程规范和考评制度,强化知识产权案件攻坚。

5、打造公安流动服务的新窗口。依托市局公安综合流动服务车、车驾管流动服务车,常态化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村)、进工地、进政府基层单位“五进”活动,把服务送到企业和群众身边,着力打造亲民优质高效的公安服务流动窗口。

(三)重点项目

1、“网办监管中心”。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立网办监管中心,实行实体化运作,统一承担业务审批、制证出件、监督管理、数据采集、动态预警、业务考核等职责。

2、“跨省通办”。根据上级部署,落实7类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举措和长三角跨省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和部分户籍类业务事项“全省通办”举措。

3、“智能秒办”。以到期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免检机动车申请纸质检验合格标志、居住证到期换证、补换领行驶证等高频事项线下场景为重点,推广应用“网上掌上受理、后台智能制证、统一秒办出件”的服务新模式。

4、公民身份信息连锁变更“一件事”改革。通过“浙政钉”等系统,建立信息推送机制,实现出入境证件变更告知、驾驶证(行驶证)信息变更、社保卡换卡、医保参保信息变更等8个事项联办,并进一步拓展联办范围和事项内容。

5、政府其他部门“一件事”改革协同办。积极参与公安配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伤处理、企业开办、证照联办等11类“一件事”改革,助力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满意度双提升。

6、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租售同权”落户新政,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积聚我区人口红利。

7、“助企双引”直通车。迭代升级“助企双引”直通车活动,发挥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8、“证照分离”改革。根据上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范围、证明材料种类、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9、车驾管社会化代办。进一步推广银行、邮政、保险公司、4S店、二手车市场等网点办理车驾管业务。年底前,登记服务站代办小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数量占同类业务总量50%以上。

10、赋权基层直接办。进一步向基层一线窗口单位下放行政事项受理、审批权力,向“一窗通办”窗口民警充分赋权。积极推广应用出入境证件受理前置审查系统,逐步放开派出所受理点申请授权;进一步扩大企业面签业务办理网点覆盖面,实现交警各窗口直接可办。

11、设备整合。全面推广“浙里拍”自助拍照系统,整合相关警种人像采取设备,实施全省标准人像库,实现“一套设备、一次采集、全警种共享”。探索推进指纹采集设备整合应用。

12、便利老年人办事。充分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优化关怀、关爱模式,推出窗口人员导办、基层延伸帮办、委托亲属代办、部分事项上门办等服务举措,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

13、投诉办理。进一步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办理服务,规范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答复流程,提高答复质量。

14、电子档案归档。加快各业务系统与全省公安电子档案归档平台对接,确保11月底前实现办件数据“应归尽归”,形成数据闭环,确保数据安全。

15、“互联网+精密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安监管事项,全面覆盖公安行业检查事项,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确保跨部门联合双随机10%以上,国家监管事项覆盖率和掌上执法率95%以上,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推广应用全省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精准智控平台,初步实现全区公安机关监管的危险物品“一窗智慧管理、一图精准防控”。推广应用交警业务综合监管系统。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域信用评价模型,依据信用等级,建立以“双随机”抽查加“预警核查”为基础的监督检查机制。

(四)加强3个保障

1、效率保障。对本级“内跑”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深度梳理;围绕非涉密事项100%“网上办”“掌上办”目标,优化完善公安网办事专区、浙政钉等平台;进一步压减表单、材料、环节、次数、时间,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高质量推进机关内部“一件事”改革,试点推进民警辅警办事事项“一件事”改革,推动机关内部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2、素质保障。深入开展实战大练兵,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跨警种业务岗前培训,实行上岗认证制度。建立健全“全科”窗口工作人员激励机制,通过窗口星级评定、绩效考核等措施,推动窗口服务提档升级。

3、安全保障。压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国产密码应用、安全接入检测等措施,加大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确保不发生数据泄露和网络安全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臻牵头,政治处、情指中心(科信科、办公室)、出入境管理大队(行政审批科)、警务保障室、经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网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建设工作专班,负责规划建设、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推进。组建专班钉钉群,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畅通联系渠道,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工作进度情况,研究分析解决问题。

(三)强化对接认领。加强与市局专班沟通对接,主动认领试点任务,实行上下联动、共同攻坚突破,并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力争率先在全市推广。分局对改革成效突出、走在全市前列的派出所和警种在考核中给予加分。

(四)强化督导考评。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开展常态督导检查、调研指导,每项任务牵头警种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年底前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推动不力、措施不实的派出所和警种,督促限期整改。

政策原文: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关于印发《全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和惠企便民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