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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渔期还想“捞一把” 警方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05-14 10:25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5-14 10:25      点击数:

规定休渔期,让海洋中的鱼类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长时间,对保护渔业生态资源有着积极意义。然而却总有人无视“禁令”,试图顶风作案“捞一把”。近日,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莼湖派出所会同渔政部门破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5月1日休渔以来,莼湖派出所组织警力在宁波奉化栖凤村、桐照村等附近海域开展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禁捕秩序。5月6日和7日,民警在栖凤村附近海域、桐照码头附近海域先后抓获用地笼开展非法捕捞作业的沈某和林某,收缴地笼15个,查获非法捕捞的虾蟹、鱼等水产品若干,并当场将渔获物作放生处理。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介绍,今年休渔期为5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内陆水域使用电、炸、毒、地笼等方式捕捞,禁止海域使用底拖、高压水枪等方式捕捞,无论渔获物多少均构成刑事犯罪。

目前,该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