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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关于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的公示

2021-04-07 09:55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09:55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整体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公安机关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向办案单位或办案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明示或暗示等方式,就具体案件的办理作指示、打招呼、提要求等,干预、插手正常执法办案活动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相互帮衬”甚至沆瀣一气、勾兑案件,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违规泄露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问题

重点整治有警不处、处置不规范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的;受立案后不依法告知的;受立案后不及时开展侦查取证工作,不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的;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立案侦查或继续侦查的;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行政案件不处理或降格处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行政拘留的;不符合调解范围而以调代处的;符合移送起诉条件不及时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的;违规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或不及时退还的;选择性、趋利性执法办案的;其他违规执法司法问题。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重点整治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通过编造虚假考核立功材料、病情鉴定、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结论等不法手段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在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群众举报、受害人或其家属上访反映公安机关在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违法违纪的;有其他违法违规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为的。

四、违规插手、干扰经济纠纷问题

重点整治以“刑事优先”为由,干扰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行的;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线索强行立案的;以涉嫌刑事案件为名,替经济纠纷一方“拉偏架”,迫使经济纠纷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放弃合理利益诉求的;有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行为的。

五、数字证书管理使用不规范及泄露警务工作秘密

重点整治辅警违规使用民警个人数字证书的;私自借用或盗用他人公安信息网数字证书的;非因工作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查询、摄录、储存、泄露、传播、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对公民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

六、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重点整治违反浙江省“八个不得”参与民间借贷的;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获取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买卖股票、认股权证、信托、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或利用职权推销指定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公安民警分管的辖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离职、退休三年以内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或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离职两年以内的其他公安民警,违规受聘或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七、违规接受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问题

重点整治民警辅警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民警辅警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公安内部人员参加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民警辅警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的。

八、涉酒、涉赌、涉毒等“八小时外”问题

重点整治在值班、备勤、执行公务等期间饮酒或酒后值班、备勤、执行公务的;实行战时工作机制期间饮酒或违反规定在工作日饮酒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任何场所、任何时间酗酒、过度劝酒以及酒后滋事、失德失态、贻误工作的;民警辅警参与赌博行为的;民警辅警利用职务之便,干预赌博案件查处的;利用职务之便贩毒、吸毒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对涉毒人员徇私枉法的;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九、辅警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重点整治部分用人单位落实辅警管理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机制不够严格,追究管理捆绑责任不够彻底的;部分辅警自身素质不高、形象不佳、遵规守纪意识淡薄,超越规定职责行驶职权、以权谋私的。

举报电话:110或12389(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nbgajyzd@163.com

来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北明程路788号 宁波市公安局教育整顿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