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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公布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告

2021-03-31 16:37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3-31 16:37      点击数: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现将2021年宁波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

1.结合法治宁波建设十五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宣传。

3.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等。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4.深入开展“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5.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民生重大事项、我市“十四五”规划等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数字化改革、常态化疫情防控、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乡村全面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宣传活动。

6.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依托《警周刊》、《警界纵横》、“宁波公安”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积极培育“双普”教育基地。

7.组织市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议题,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重要内容。

8.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系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9.立足公安工作职责,开展“110宣传日”、“5.15” 经侦宣传日、交通安全、禁毒、打防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多跑一次”改革、“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0.结合《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地方性立法贯彻实施,开展普法宣传。

宁波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