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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悬挂车牌还辩称“螺丝钉”掉了 交警“火眼金睛”一眼看穿

2021-01-15 10:29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1-15 10:29      点击数:

“为什么把车牌放在车内?”“昨天车牌螺丝不慎掉了。”“为什么后车车牌也没有悬挂?”“……”这是近日发生在交警和司机之间的一段对话。

当天早上8点左右,在南雷南路和梁周线交叉路口,余姚市交警在执勤。突然,他发现不远处一辆缓缓转向的水泥搅拌车没有悬挂车牌。

交警当即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时,交警一眼就看到了放置在挡风玻璃前的车牌。“为什么把车牌放在车里?”面对交警的询问,起初驾驶员袁某还辩称车牌螺丝不慎掉了。

可当交警发现车尾车牌也未悬挂时,袁某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了。在接下来的调查中交警还发现,不仅袁某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还存在车辆逾期没有年检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袁某因未按规定悬挂牌照,将被记12分。同时,因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车辆逾期未年检,袁某还将被记4分,并将被处以600元罚款。因此,袁某的驾照不但将受到降级处理,还将被吊销,而且两年内不得重考B2驾照。此外,鉴于车辆未如期年检,可能存在交通隐患,交警还依法暂扣了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