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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

2020-09-28 09:07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9-28 09:07      点击数:

一、宁波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指示;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全市的公安工作。

2、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工作。

3、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内河水上、轨道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

5、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承担口岸签证、签注工作。

6、负责消防支队、边防支队、警卫处的公安业务工作和相关建设。

7、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海曙、江北、鄞州区和宁波绕城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

8、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指导与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与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0、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

11、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所属事业单位决算,其中:行政单位8个,宁波市公安局本级,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宁波市看守所,宁波市拘留所(宁波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宁波市公安局航港分局;事业单位6个,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宁波市强制医疗所),宁波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研究中心,宁波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宁波市人民警察学校。

二、宁波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宁波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9,544.17万元,与 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483.82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信息化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354.1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1,25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258.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3.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2,380.68万元,占收入合计1.11%;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0,714.93万元,占收入合计5.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9,17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40.56万元,占68.69%;项目支出68,630.13万元,占31.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105.5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152.96万元,增长10.8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信息化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5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6%。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925.388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信息化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52.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1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82,092.52万元,占86.4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4,383.48万元,占2.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95.16万元,占4.36%;卫生健康(类)支出3,562.73万元,占1.69%;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1.13万元,占5.4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215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5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指标。

其中:公共安全——公安支出——行政运行(公安)2019年年初预算为99573.67万元,2019年决算为11915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人员工资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目标考核增加。

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公安)2019年年初预算为7535.5万元,2019年决算为2420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5%,主要用于公安一般性专项开支,包括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及基建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以前年度拨入在本年度列支。

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信息化建设(公安)2019年年初预算为12950.8万元,2019年决算为1470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3%,主要用于公安治安类专项开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信息化指标结转本年支付。

公共安全——公安支出——执法办案2019年年初预算为13016万元,2019年决算为1130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2%,主要用于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部分项目指标从执法办案调整到其他公安支出导致支出减少。

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事业运行(公安)    2019年年初预算为2531.89万元,2019年决算为397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5%,主要用于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行开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身份证中心和危化中心人员增加,导致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公安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为4155.63万元,2019年决算为840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18%,主要用于公安交警部门办案及交通设备购置,特警训练馆建设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部分项目指标从执法办案调整到其他公安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为54.15万元,2019年决算为3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4%,主要用于公安居民身份证管理部门日常经费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费用减少所造成。

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9年年初未安排预算,2019年决算为4383.48万元,主要用于互联网侦控系统建设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指标支出引起。

社会保障与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585.81万元,2019年决算为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9%,主要用于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政策调整造成。

社会保障与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6003.46万元,2019年决算为573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由20%下调至16%所致。

社会保障与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2401.42万元,2019年决算数为257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基金调增引起的。

社会保障与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42.77万元,2019年决算为6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9%,主要用于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宁波市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的退休人员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人员增加造成。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2592.28万元,2019年决算数为254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员工调动造成及单位医疗缴费改革引起的。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109.31万元,2019年决算数为15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员工调动造成及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改革引起的。

卫生健康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750.49万元,2019年决算数为86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7%,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员工调动造成及机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改革引起。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9773.63万元,2019年决算为1123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增引起的支出数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为75.81万元,2019年决算为7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6%,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引起。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支出2019年年初未安排预算,2019年决算为194.6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老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依据在职人员职务变动增加预算引起。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引进人才费用2019年年初未安排预算,2019年决算数为7.91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宁波市人才科技周活动开支,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指标以确保2019年宁波市人才科技周活动顺利进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19年年初未安排预算,2019年决算数为27.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过世人员的抚恤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286.3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12322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926.21万元、津贴补贴23696.28万元、奖金31090.85万元、绩效工资1265.35万元、住房公积金11588.72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1829.1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312.32万元、医疗补助费79.77万元、生活补助79.78万元等。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2152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1.026万元、物业管理费3535.49万元、取暖费0万元、水电费2242.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3.69万元等。

4、资本性(类)支出71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56.3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92.82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110.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4万元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78.1万元,支出决算为2,522.60万元,完成预算的81.95%,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1.70万元,占1.2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34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38.39万元,占96.66%,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15.13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51万元,占2.08%,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3.56万元,下降30.9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40.1万元,支出决算为31.70万元。完成预算的79.05%。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因公出国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767.9万元,支出决算为2,43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584.7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9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5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4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70.1万元,支出决算为5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9.44%。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及国外各相关单位公务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660批次,累计7,82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国外各相关单位公务接待;接待16人次,3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2.0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单位公务接待。接待7,808人次,657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公安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90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6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波市公安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交警局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5分,自评结论为“符合财政要求”。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服务时间为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截至2019年12月底已支付831.4万元,年度执行率为49%。。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城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实际运行已过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达到95%以上,已圆满完成2019年6月-12月绩效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执行因资金到位时间问题,需跨年度执行;二是项目涉及到的消耗产品较为琐碎,审核周期较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前编制年度预算,将项目招标前审核流程尽可能缩短;二是研究完善支付条款,将费用在尽可能短的周期内结算给施工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比例。

项目名称

城市建设维护费-交警业务费

主管部门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实施单位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00

1700

8314422.75

10

49%

50

其中:财政拨款:

1700

17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交通设施

已完成招标,年度维护项目支付完成4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维护面积

1735平方公里

1688平方公里

10

9.7

财政经费等原因,部分城乡结合区域设施无法及时完善

质量指标

交通设施养护时间

100%

98

5

4.9


交通设施维护出勤率

100%

98%

5

4.8

个别单位员工出勤率有待提高

交通设施损坏修复率

100%

95%

10

9.5

非中心城区交通设施修复受距离影响其修复时间有待提高

时效指标

交通设施修复响应时间

30分钟

100%

10

10


交通设施修复完好率

100%

95%

10

9.5

个别设施因材料采购原因未能完全修复

成本指标

设施维护事故发生率

0起

100%

10

10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就业带动率

16人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交通事故发生率

下降5%

4.40%

10

8.8


交通设施投诉率

下降7%

98%

10

9.8

较上年相比,设施投诉下降6%

生态效益指标

市容秩序提升率

上升8%

95%

10

9.5

受市区轨道建设、道路改建影响,市容秩序在项目建成后方有较大提升

总分

100

96.5


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2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年度财政预算3336万元,目前项目已全部执行完毕,支付进度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信息化新建和改建工作;二是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年中执行预算较低;二是年末执行率高;三是本项目原鄞州区信号灯路口电源改造工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涉及电源点位确定、供电局开户等手续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结算周期较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比例。

项目名称

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护栏

主管部门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实施单位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36

3336

3336

10

100%

100

其中:财政拨款:

3336

333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善交通设施

已按计划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60分)

数量指标

维护路口数量

1355

1350

10

9.7

财政经费等原因,部分城乡结合区域设施无法及时完善

质量指标

交通设施设置合格率

7*24

7*24

5

5


交通设施设置完好率

100

100%

5

4.9

极个别设施未按标准设置

交通设施设置匹配度

100%

95%

10

9.5

因道路施工等影响,部分路口设施调未能及时复原

时效指标

交通设施项目整体配合率

100

98%

10

9.8

因道路施工等影响,部分路口设施调未能及时复原

交通设施设置响应率

100%

95%

10

9.5

非中心城区交通设施受距离影响设置响应有待提升

成本指标

二次事故发生率

0起

97%

10

9.7

存在设置不到位引起二次事故现象

效益指标  (4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就业带动率

32人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交通事故发生率

下降5%

4.40%

10

8.8


交通设施投诉率

下降7%

98%

10

9.8

较上年相比,设施投诉下降6%

生态效益指标

市容秩序提升率

上升8%

95%

10

9.5

受市区轨道建设、道路改建影响,市容秩序在项目建成后方有较大提升

总分

100

96.2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项目名称:2019年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

项目绩效目标:保障市三区216.13平方公里维护范围内常规交通安全设施完好率在95%以上。优化市区内拥堵点交通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提供优质交通设施服务保障。

项目资金构成:财政保障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6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城市建设维护项目的补充,对现有道路上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区域如东部新城、火车站、天一阁等对外窗口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市三区范围内管线不通信号进行升级改造,有效较低信号灯的故障率;完成重要会议、重要领导来访期间的应急交通提升工作。

二、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公共财政导向性。

本项目符合公式财政投入,由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常规交通安全设施更新与养护工作,事权与本项目相匹配。

(二)立项必要性。

本项目实施的内容,符合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投入经济性。

项目预算符合相关规定,均已根据实际需要合理测算,具有较好的投入产出比。

(四)绩效目标合理性。

对现有道路上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重点区域如东部新城、火车站、天一阁等对外窗口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市三区范围内管线不通信号进行升级改造,有效较低信号灯的故障率;完成重要会议、重要领导来访期间的应急交通提升工作。

(五)实施方案可行性。

项目已实施完毕,本项目分八项二十四个子包实施,目前各项目实施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正常,支付进度已达100%。

(六)筹资合规性。

资金由财政保障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七)总体结论。

本项目满足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必要合理通过绩效评估。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6年以前我局负责三区(海曙、江东、江北)99.06平方公里的交通设施养管面积。2017年行政区划调整后,负责三区(海曙、江北、鄞州)216.13平方公里的交通设施养管面积,养管面积及道路里程大幅增加,尤其是新建高架投入使用,费用并未做调整,且自2017起逐年下降,因交通安全设施养管经费缺口逐年递增,影响正常的养护工作,为此我局建议逐年增加本项目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94.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40.14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5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7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6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17.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0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3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13%。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宁波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7辆、执法执勤用车5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1台(套)。

四、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决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决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蔡增笔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宁波市公安局汇总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