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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落户新政实施首日,400多人申请迁入

2020-09-15 16:54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9-15 16:54      点击数:

“恭喜你,成为宁波新市民!”9月11日是宁波落户新政实施首日,上午9时30分,来自河南的闫先生夫妇来到江北户证中心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也因此成为甬城首位新政受益者。

闫先生今年38岁,来甬城打拼已有11年时间,他一直梦想着给家人更好的发展空间。随着两名孩子年岁渐长,教育问题成了家庭头等大事。

“为了让孩子们享受更好的教育环境,我今年6月在江北买了房,想在宁波落户。”闫先生说,但在当时他遇到了难题:按照原来的规定,他必须在4年内缴纳社保满36个月才行。“我因为中间去创业了,社保时间只有28个月,被这条卡死了。”

今年8月中旬,继2018年、2019年两次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后,宁波发布《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通知,第三次放宽户口准入条件。这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主要涉及放宽居住就业落户、投资创业落户、人才落户条件和便利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这4个方面。

闫先生就因为“放宽居住就业落户”这一条,最终成功落户甬城。因为新政规定,在宁波合法稳定就业,申请落户时按规定缴纳本市社会保险,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宁波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取消社保缴纳年限满3年的限制。

“原来的话,除了要有房外,还必须缴纳社保满3年,现在只要是在缴纳社保就行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闫先生就享受到了新政带来的红利。此外,租赁落户条件也放宽了。其中“缴纳社保”和“在市区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镇(街道)”的限制,年限都由原来的“5年”下调为“2年”。

当然,这次户口迁移政策调整最大的亮点还在于“长三角地区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这一点。新政规定,在宁波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宁波缴纳年限。

“前两次调整,2018年和2019年宁波常住人口猛增了53.7万人。这次调整,也将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各类人才来甬就业创业,加快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落户新政实施首日,全市共有400余人申请大市外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