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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非法买卖外汇“致富”不可取

2020-08-24 15:53来源:市公安局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8-24 15:53      点击数:

近日,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经侦大队在侦办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时,发现一起涉嫌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线索。犯罪嫌疑人罗某、熊某、陶某、徐某等人常年混迹于澳门各赌场,当有赌客需要使用外币时,经中间人牵线搭桥,为赌客提供外币兑换的“服务”,从中赚取汇率差价。经过深挖,民警发现这个团伙成员达数十人,涉案非法买卖外币流水达数亿元,非法获利达数百万元。目前,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结合本案,民警提醒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人悬崖勒马。

首先,要认清买卖外汇行为的性质。个人在未取得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的地方,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买卖外汇或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是违法的。此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投案时表示,在澳门像他们这样的人很多,所以并不认为买卖外汇是违法犯罪行为。不懂法导致他们犯了法。

其次,不贪图非法买卖外汇的“来钱快”。在澳门,由于人民币不是赌场流通的货币,所以外币兑换需求量极大,简单的几笔兑换就可赚取成千上万元的汇率差价,若找到几个“大户”,赚得更多。民警在侦办此案过程中发现,团伙中几人只去过澳门数次,但是获利可观。虽然来钱快,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悬崖勒马,莫将亲朋拖下水。在这个犯罪团伙中,大多数成员为亲戚、朋友,一人到澳门非法获利后,大肆宣扬,然后找亲朋好友到澳门赚快钱,结果一家老小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民警提醒企图通过非法买卖外汇“致富”的人悬崖勒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