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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020-08-24 15:43来源:宁波市公安局政治部

来源:宁波市公安局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0-08-24 15:43      点击数:

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公布了第一批4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名单,宁波成功入选。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人表示,这是中央层面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高度评价。

2019年2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拉开了创建活动的序幕。随后,省级层面的评选工作正式展开,省委依法治省办按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对我省申报创建单位近三年法治政府建设的100项指标内容进行全面评估。最终宁波以优异成绩在浙江出线,与湖州、桐庐等代表浙江参加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评选。

宁波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绩非一日之功。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宁波连续三年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前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离不开市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率先垂范。近三年,市政府举行常务会议学法活动达26次;市政府领导亲自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这些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小政府、大服务”,一直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所追求的目标。从一轮又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最多跑一次”改革,各级政府部门不断自我“瘦身”,逐步减少审批事项,同时增加服务“成色”,方便百姓办理政府审批事项。这一点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核查组专家的印证。

去年12月24日,核查组专家毫无征兆地“突袭”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那天一早,行政服务中心刚开门就迎来几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群众”,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仔细翻阅材料,最后态度诚恳地指出其中“群众”故意设下的“陷阱”,希望“群众”作补充。工作人员的表现赢得了参加“突袭行动”的核查组专家赞许。

与此同时,我市坚持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让办事不依法、粗暴执法等现象成为历史。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不规范,一直是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治理重点。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要求,不断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切实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并且不断以工作创新来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如我市首创“非接触性”执法模式,有效减少执法冲突,在全国得到推广。

此外,宁波在科学民主决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亮点纷呈,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