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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丢了,毕业设计在里面,多亏……

2020-06-15 10:40来源:宁波公安微信

来源:宁波公安微信      发布时间:2020-06-15 10:40      点击数:

  案件回顾
  案件发生在2020年5月20日下午。早在小陈之前,该教室内就已连续发生几起盗窃案。
  江北公安接到报警后,通过对几起案件作案手法、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串并分析,判定是该串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连环盗窃案,
  高校复课不久,在仍然处于严格出入管理的校园内,如此频繁作案,性质恶劣。严重影响校园安全。江北公安分局立即展开并案侦查。
  通过侦查员连续两天视频追踪、研判分析,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6岁,宁波人)。
  5月26日,经侦查,民警发现李某出现在舟山市朱家尖附近,民警连夜赶往舟山实施抓捕,成功在其落脚的一宾馆房间内将其抓获。
  经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的大部分赃物已成功追回。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近期,公共场所盗窃案出现抬头,那么,面对此类盗窃行为,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呢?
  1、外出采购、游玩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如带的钱款较多,最好分散放置在内衣袋里,外衣只放少量现金以便购买车票或零星物品时使用。
  2、外出时,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身后的裤袋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把钱或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置于包的底部或边缘,以免被割窃走。在拥挤时,包应放在身前。无论是吃饭购物或拍照时,包不离身、手机不离身,至少不能脱离视线,以免因疏忽被人拎走。
  3、用餐时,不要将自己外套(包包)连同外套(包包)内的贵重物品披挂在靠背椅上。中途要离开或办其它事宜,要随身携带好自己的外套(包包),不要留置在餐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