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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65人!欢迎加入宁波高新区警队!

2020-05-11 09:47来源:宁波公安微信

来源:宁波公安微信      发布时间:2020-05-11 09:47      点击数:

  根据《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细则》规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5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文职辅警:勘验助理、网络通讯维护等。

  (二)勤务辅警:视频研判、治安巡查、交通管理等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5.应聘辅警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法律、文秘及计算机、软件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勤务辅警: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技能或者专业特长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确认并符合岗位所需的报名人数后,按笔试、面试、体能、体检、审查、公示五个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专业性岗位必要时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参加前一项考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程序,作淘汰处理,最终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共招聘文职辅警5名、勤务辅警60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9日至5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官网),在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的招聘公告栏目中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咨询电话:0574-87738594李老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应聘。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笔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5.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6.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和书面表达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见附件1(附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下同)。

  资格审查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4。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3。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2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高新区分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

  (一)聘用报到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被聘用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将适时组织新聘用辅警开展岗前集中封闭式培训,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实践教学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实践鉴定等方式对聘用对象进行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考核

  培训合格后,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分配,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岗位知识培训或者以岗带训,并签订管理责任状、保密承诺书等。试用期结束前2周,招聘单位对试用期辅警的工作实绩、日常表现进行考核,结合岗前培训结果进行岗位资格认证。对符合上岗资格条件的颁发资格证书;不符合上岗资格条件的,按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

  九、劳动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高新区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人员薪酬由区财政保障,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年收入约(不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在6万元以上。

  (三)用人单位提供就餐。

  (四)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五)辅警工作满三年,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定向招录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对本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