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公安微信 发布时间:2020-03-26 09:51 点击数:
“不是说,现在路面违停不处罚了吗?”今天上午9时30分,当民警在江北区槐树路附近为一辆违停的白色轿车开具罚单时,车主从不远处匆匆赶来,言语中有些不解。
“现在疫情向好,城市交通流量逐步恢复正常,路边违停势必给其他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也容易造成拥堵,接下来我们出行还是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规则……”民警一番耐心解释,对方也表示理解。
据了解,上午江北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槐树路、大庆南路周边展开集中整治。从现场情况来看,路边违停车辆很多,甚至有机动车停放在人行横道上,严重妨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对此民警进行了逐一处罚。
随着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道路交通情况的变化,面对城市交通的逐步恢复,为了给市民的交通出行创建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自3月24日起,宁波交警开展创文明城市暨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重点对机动车违停、非机动车和工程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自3月24日至3月25日11时,全市共查处:
各类非机动车违法8304起
(其中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6028起);
违法停车4258起;
工程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180起。
此外,自3月20日18时至3月25日8时,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271起,其中醉酒驾驶75起,饮酒后驾驶196起。
根据交警部门调整疫情期间交管服务措施的通告,自3月24日起,恢复我市中心城区新四禁方案中关于禁货的交通管制,继续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交通服务保障;同时,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运输防疫物资、国计民生物资车辆的现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道路为严管道路、主次干道、商业大街、高速收费站进出口以及重要交通枢纽,如铁路、机场等周边道路。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机动车违法停车、酒驾等显见性交通违法,“四禁”范围内货车“闯禁”、超载的违法,工程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等违法交通行为。
在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将最大限度安排警力上路,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保持常态严管,巩固提升机动车违停、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成效,持续推进酒驾、货车“闯禁”、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