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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04002940469U/2020-0001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3-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产达能“双十一”措施

2020-03-18 15:01来源:宁波公安网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20-03-18 15:01      点击数:

甬公鄞通字〔2020〕1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部署,以及褚银良书记在全区深化“三个年活动”“七大行动”推进大会上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的要求,以公安机关高质量的服务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以最有力、有效的举措为两战都打赢提供强有力支撑,现推出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产达能“双十一”措施。
  一、服务保障“零距离”
  1.建立“千警进万企”联络沟通机制。建立企业警务联络官机制,加强警企协作。一名民警联系2家以上企业,主动走进企业、开展结对服务,助力复产达能,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案件防范等工作,及时回应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协调员、宣讲员和指导员。
  2.做好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重点企业周边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逻防控,积极做好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严防矛盾激化升级。
  3.快速处理企业及员工报警求助。对企业及员工的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特别是对企业员工村(社)进不去、上班出不来等报警、求助,属地派出所快速及时地协调镇街、村社,按规定做好“甬行码(证)”出入通行。及时汇总分析企业及员工报警求助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解决。
  4.畅通“警企直通”在线沟通渠道。充分发挥警企服务中心作用,联动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通过钉钉群、微信群等方式建立“警企直通”在线沟通渠道,实时推送惠企政策措施等宣传资料,为重点保障类企业急需的技术人才、骨干、专家等员工提供定制化快速返鄞等保障服务。开展新政、新规等“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搭建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5.保障经营性场所正常经营。对各类经营性场所,从落实安全生产、加强防疫措施的角度出发,全力帮扶,加强指导,帮助场所早日步入正轨、依法有序经营、复产达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突击抽查等措施。
  二、码证通行“零障碍”
  6.全力做好码证推广应用。指导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小区等注册“甬行码”专属二维码,力争社会单元专属码全覆盖。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行业场所、小区(村)等落实体温检测、扫码(亮证)通行措施;督促各类公共场所,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违法违规私自增设进出条件。
  7.快速处置群众涉疫申诉。群众对“甬行码”红码、黄码提出纠错申诉的,在12小时内完成复核并答复当事人。群众对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有异议、提出申诉的,在12小时内完成复核并答复当事人。
  8.帮助境外人员申领使用“甬行码”国际版。制作发布中外文的境外人员申领健康码办事指南,帮助来鄞境外人员及时申领使用“甬行码”国际版,及时收集返岗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诉求,积极帮助解决。
  三、便民利企“零懈怠”
  9.积极引导86个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配足配强电话咨询力量,通过相关媒体宣传和电话咨询答复等方式,实现86个服务事项“网上办”(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掌上办”(“浙里办”APP、“阿拉警察”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其中治安58项、出入境22项、网安1项、禁毒5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减少人员在窗口集聚形成疫情风险。
  10.开展“流动窗口服务队”上门办。对有紧急需求的企业、高校,前移服务窗口,科学合理安排“流动窗口服务队”上门进企业、进高校,提供治安户政、出入境、证明出具等上门办、即时办服务,减少企业员工、学生路上来回奔波的时间。
  11.推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人性化、在线化。受疫情影响造成连续居住登记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注销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等不中断,一律视为连续居住。《居住证》签注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便于群众申办居住证及签注、享有公共服务。宣传引导新入鄞流动人员通过“浙里办”APP、“阿拉警察”APP、扫出租房二维码和登录智慧防疫居家自助登记系统等方式申报居住登记,由网格员或流动人口专管员进行核实办理。对需要集中办理居住证的企业,由属地派出所组织人员上门办、容缺办,主动提供便捷服务。
  12.缩短办证服务时限。办理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签发、换发、补发从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换发和补发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工作日期间,在我区任一公安综合窗口受理的由省内迁入鄞州区的户口迁移业务(公安机关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实行“即审即办”,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小时。
  13.推行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及年审网上办。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的所在单位申请港澳商务签注单位登记备案或年审的,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报登记备案或年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零次跑。
  14.为境外人员24小时提供服务。鄞州出入境(88221182、88221121)签证办理窗口,为境外人员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和预约服务。对有紧急事由的境外人员,当天办妥签证证件等出入境证件。对企业因紧急需要派遣员工赴境外的,为其急事急办相关因私出国(境)证件,解企业所急。
  15.为外国人签证证件提供“容缺办”“代办”。对申请签证证件延期的,若提供相关函件或证明材料确有困难,提交个人声明并承诺疫情后1个月内补齐材料,可予以受理。对申请签证证件延期、换发、补发的,本人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确有困难的,可由聘用单位或亲属关系人代为申请。
  16.简化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材料。对外国人较多的涉外大型企业等,可凭涉外大型企业出具的附人员清单的函件,受理签证证件(无需一人一函);对已有留档和可通过系统查询的材料均不必提供。持有本市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出境后在疫情期间过期的,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即返回原单位上班的,可凭其他签证证件入境,并凭工作许可等材料给予办理原工作类居留证件。
  四、返鄞保障“零遗漏”
  17.做好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集中返鄞保障工作。派警力加入区镇复工复产服务专班和招工小分队,与人社、交通、卫健等部门和各镇街无缝对接,超前指导做好复工员工的“甬行码”注册,协同落实“健康放行、包车接送”一条龙服务,实现一到鄞州就能“持码上岗”。
  18.全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进村(社区)问题。督促属地和相关部门,对已租赁、已落户、已购房的返鄞务工人员,在符合防疫管控出入条件的情况下,不得限制其出入村(社区)。
  19.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租赁房屋。主动发挥公安大数据优势,规范租赁房屋的管理,及时提供登记备案的出租房信息,主动帮助企业和员工协调属地镇街、村(社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租赁房屋,并确保出行便利。
  五、打击护企“零容忍”
  20.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依法从快从严打击阻扰企业返工复工、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企犯罪案件,特别是企业和员工涉疫物品被骗案件采取挂牌督办、专案专办等工作措施,全力侦破涉企案件,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并及时返还,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21.全力保护“鄞商”品牌。全面排查侵害本地企业“鄞商”品牌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护民企知识产权利益和创新动力。从重打击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非法经营犯罪活动。
  22.依法稳妥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审慎稳妥办理企业因“两链”问题引发的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资金、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对涉企刑事案件,严格掌握入刑标准,慎用刑事立案;规范强制措施使用,对涉案企业高管,慎用刑事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