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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波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07-03 16:19来源:宁波公安网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18-07-03 16:19      点击数:

  2018年,宁波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不断增强宁波公安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回应解读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按照“五公开”的要求,严格落实文件办理程序,强化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文件公开审核、发布程序,确保政策文件发布及时、准确、安全,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继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细化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公开,按照“八统一”要求,推进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实现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办理进度查询和结果公开。推进“信用宁波”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公安机关各类系统与市“信用宁波”平台的对接融合,及时将公安数据导入信用信息保障体系。

  (三)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认真编制实施细则和解读说明,通过发布权威解读文章、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同步发布。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尤其注重交通、户籍、出入境、消防等与民生有关的政策解读,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舆情回应。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畅通舆情收集、反馈渠道,加强研判,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等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继续推进“双公示”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制定发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行政权力管理标准。集中发布公安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同步做好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的解读工作。

  (六)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全面推广“网上申请、在线审批、快递送达”等模式,让群众办事“零次跑”。瞄准与群众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进一步推出或完善预约办证、自助办证、警医邮、智能语音咨询等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行政审批质效。

  (七)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力度。按照“数字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加快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持续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政府数据资源的社会开放力度,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推进公安大数据共享与优化运用。加强公安审批系统建设,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平台无缝对接。

  (八)优化涉企审批办事服务。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指导目录中全面梳理涉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研究各涉企事项服务民企质效最大化的政策措施,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服务清单。推进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以及办件量较大的重点事项、高频事项上线办理,健全完善上门办证、流动服务车等便企举措,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三、着力加强制度和平台渠道建设

  (九)着力提升信息发布和传播集群、矩阵效应。积极发挥宁波市“网上公安局”、“阿拉警察”手机APP、网络民意警务平台、公安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公安服务窗口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以及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十)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通过发布依申请公开答复参照模板、重要依据及市公安局答复书等形式,统一规范各地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答复,避免因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不同而造成的政务公开答复格式不一。加强典型案例研究,对行政案件信息、执法视频是否应当公开等问题,进行典型案例编撰,发布答复标准,指导各地各单位答复。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商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政务公开领域争议进行会商,提高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答复质量。

  (十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以及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晋升、警衔晋升和新警培训教程体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广大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力。要结合上级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切实提高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