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钢超事迹材料
来源:宁波公安网 发布时间:2018-04-03 15:45 访问量:
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职于宁海县局刑侦大队。
童钢超通过预审突破了“1.9”杀人抛尸案,无现场、无尸体的王某故意杀人案,零口供的艾某强奸案、季某故意杀人和系列性强奸案等疑难案件。因预审办案工作表现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市公安机关十佳办案民 警等称号。